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1250-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Self-monitoringtechnology guidelinesforpollutionsources -Industrialsolid waste andhazardouswaste storage C recycling treatmentand disposal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信息服务平 2022-04-27发布 2022-07-01实施 生态环境 部发布
HJ1250-2022 目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5监测方案制定.. 6信息记录和报告.. 7其他. CH Qushuw 息服务平台
HJ1250-2022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工业固体废 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 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2年4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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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250-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 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 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楚烧排污单位及自建固体废物梦烧设施的自行监测要 求按照HJ1205执行:废铅酸液处置的设施和排放口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HJ1208执行;配套动力锅炉 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HJ820执行:其他本标准未作规定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自行监测要求按照相应行 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HJ819执行.
排污单位自建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和排放口自行监测可参照 本标准执行.
d 2规范性引用文件 a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o GB 8978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理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 9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301 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 HJ 442.8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八部分直持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 监测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9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HJ 103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HJ 120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HJ 1205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固体废物焚烧 HJ 120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一再生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