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1266-2022 onment 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pollutioncontrol onthepostingofbio-waste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工 行 信息服务平台 2022-11-25发布 2022-11-28实施 生态环境 部发布
HJ1266-2022 目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5收集、贮存、运输污染控制要求 6预处理和发酵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7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要求. 8运行管理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好氧呼吸量测试方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堆肥产物中塑料类杂质含量和面积的测试方法 息服务平台
HJ1266-2022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生物质废物堆肥的污染控制,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和发酵过程的污染 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同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 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2年11月2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2年11月28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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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266-2022 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和发酵过程的污染 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质废物堆肥处理的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和发酵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为生 物质废物堆肥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运行、峻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 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33891 绿化用有机基质 GB 38400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游技术规范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209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NY/T 525 有机肥料 后 息服务平台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生物质废物bio-waste 生活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园林废物和不可回收的纸类,农业固体废物中的畜禽粪便、秸秆和其他作 物残余,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厨余垃圾厌氧消化沼渣及食品加工废物等源于生物质的固体废物.
HJ1266-2022 3.2 堆肥处理aerobic posting 在受控的有氧和保温环境中,通过微生物代谢(发酵)使生物质废物中的可降解组分分解的过程.
3. 3 不可生物降解杂质non-biodegradableimpurities 堆肥原料中含有的各种合成材料颗粒物和粒径大于5mm的无机颗粒物.
3.4 密闭式堆肥装置closedpostingequipment 堆肥发酵空间具有密闭性的堆肥装置,包括各种反应器式、集装箱式、隧道式堆肥设备等.
3.5 开式堆肥装置openpostingequipment 堆肥发酵空间不具备密闭性的堆肥装置,包括各种置于防风雨棚架内的条垛式、翻堆槽式堆肥装置 等.
3.6 半密闭式堆肥装置 semi-closed posting equipment 置于密闭构筑物内的条垛式、 翻堆槽式等堆肥装置.
E 4总体要求 d 4.1应根据后续堆肥方式对生物质废物的要求,对其进行适当的预处理.
4.3堆肥处理适用的周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园林废物和不可回收的纸类,农业固体废 物中的畜禽粪便、秸秆和其他作物残余,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厨余垃圾厌氧消化沼渣及食品加工废物.
c 5收集、贮存、运输污染控制要求 5.1采用堆肥方式进行处理的生物质废物,宜在源头进行分类收集并设置明显标识.
5.2在生物质废物的贮存、运输过程中,应根据其类型采取适当的密闭措施,避免在贮存和运输过程 中发生废物酒落、气味泄漏和液体滴油.
5.3生物质废物的贮存装置应能有效收集装置内的渗沥液.
在不影响发酵效果的条件下,可将渗沥液 作为堆肥原料送入发酵装置处理.
5.4生物质废物卸料和贮存场所地面应做防渗处理,须无阻水、存水缺陷.
6预处理和发酵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6.1生物质废物的预处理工艺包括分选、破碎和混合等,应满足以下要求: a)生物质废物的预处理装置应设置局部密闭和气体收集装置: b)预处理产生的渗沥液和不可生物降解杂质应收集后进行处理.
6.2生物质废物预处理后进入堆肥装置时,不可生物降解杂质质量百分数应低于5%.
6.3生物质废物堆肥过程应满足以下要求: a)堆肥主发酵装置内的物料最大颗粒粒径不宜大于50mm; b)堆肥主发酵装置内的温度及持续时间应满足表1的要求: c)堆肥熟化发酵装置应保持有氧条件,发酵堆体空隙中气体的氧含量(体积比)应大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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