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256-2021 代替HJ/T256-2006 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pue Ko 水泥 工业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acceptance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facilitiesfor o pletedconstructionprojects Cementindustry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SAWFE 信息服务平台 2021-11-25发布 2021-11-25实施 生 态环境 部发布
目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验收工作程序.. 5启动验收 6验收自查 7编制验收监测方案. 8实施验收监测与检查.. 6 9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10后续验收工作..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验收工作程序图 .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验收资料清单 11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验收自查内容表 12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验收监测方案内容 15 附录E(资料性附录) 推荐监测分析方法 18 附录F(资料性附录) .20 of Ecol 息服务平台 信
HJ256-202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水泥工业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泥制造》(HJ/T256一2006)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6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标准名称修改为《建设项目级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水泥工业》; 明确了开展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程序及要求: 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明确了验收监测方案编制要求: 调整了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删除了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施的参比评价、公众意见调查等相关内 容: E 取消了验收监测期间工况应达80%以上(含80%)的要求: 一完善了验收标准执行原则、监测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T256一2006)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1年11月2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1年11月25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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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256-2021 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水泥工业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启动验收、 验收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验收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 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掺加生活垃圾的质量不得超过入窑物料总质量的 项目峻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适用于本标准.
水泥原料矿山开采等生态影响类工程峻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按照HJ/T394执行.
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内容按照《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 告2018年第9号)附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a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目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60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4915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异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装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 GB 3048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4581 水质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38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谐法 HJ/T 52 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NO、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256-2021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493 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 640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HJ 662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691 环境空气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019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9号)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 E 3术语和定义 d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泥工业 cement industry p0 从事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熟料)制造、散装水泥转运以及水泥制品生产等的工业部门.
3.2 c 水泥窑协同处置 co-processing in cement kiln 将满足或经过预处理后满足入窑要求的固体废物投入水泥窑,在进行水泥熟料生产的同时实现对固 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过程.
3.3 环境保护设施envirorentalrotectionfacilities 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辰坏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4验收工作程序 验收工作包括验收自查、验收监测和后续验收工作,其中验政监测工作可分为编制验收监测方案、 实施验收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三个阶段.
后续验收工作包括提出验收意见、编制“其 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形成并公开验收报告、全国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登记、档案留存 等.
验收工作程序图参见附录A.
5启动验收 5.1收集验收资料 收集的验收资料包括环境保护资料、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工程资料、图件资料.
验收资料清单参见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