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442.72020 代替HJ442-2008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七部分入海河流监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ffshore environmentalmonitoring Part 7 sea-going rivers monitoring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20-12-16发布 2021-03-01实施 生态环境 部发布
目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入海河流监测的一般要求.. 5样品采集 6样品分析. 7质量控制.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x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 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规范近岸海域生态环 境质量监测,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的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可 比性和代表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8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浙江省舟山海洋 生态环境监测站.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修订后标准由下列十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数据处理与信息管理 第三部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 第四部分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 第五部分近岸海域生物质量监测 第六部分近岸海域生物监测 第七部分入海河流监测 第八部分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监测 第九部分近岸海域应急与专题监测 第十部分评价及报告 本标准作为修订后标准的第七部分,为标准修订增加的部分,规定了入海河流水质样 品采集、保存、运输、现场测试、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的方法和程序.
本部分内容在地 表水监测要求基础上,重点规定了适用入海河流监测的要求,包括: 一-入海河流监测的一般要求; 一一样品采集: 一分析方法; 一一质量控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近学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442-2008)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天津市生态 服务平台 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1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1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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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七部分入海河流监测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入海河流环境监测过程中的点位布设、样品采集、保存、运输、现 场测试、实验室分析和质量控制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近岸海域监测中入海河流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 本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179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HJ/T372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442.1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一部分总则 HJ442.3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三部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 HJ442.1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十部分评价及报告 HJ73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入海河流sea-goingrivers 执行GB3838或地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入海河流、沟、渠.
服务平台 3. 2 潮汐河流tidalriver 受潮汐影响的入海河流.
3.3 入海口the entrance of rivers to sea 入海河流注入海洋的区域,包括淡水和海水混合的区域.
3.4 采样断面transects 在河流采样时,实施水样采集的整个剖面,分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和削减 断面等.
3.5 瞬时水样instantaneous water samples 从水中不连续地随机(就时间和断面而言)采集的单一样品,一般在一定的时间和地 点随机采取.
3.6 自动采样automatedsampling 通过仪器设备按预先编定的程序自动连续或间歇式采集水样的过程.
3.7 入海断面section of rivers entering the sea 距离入海河流入海口最近,并可开展地表水监测,用来反映和评价入海河流进入海洋 的水质状况的断面.
3.8 入境断面section of the river entering the administrative area 河流上游进入行政区域界,用来反映和评价水体进入行政区域时的水质状况的断面.
4入海河流监测的一般要求 4.1入海河流监测频次、时间与项目 4.1.1监测频次与时间 a)入海河流入境断面例行监测的采样时间按照HJ/T91相关要求执行,监测频次一 般为每月监测1次:非国控或省控断面,应与辖区环境管理要求相一致:遇有特 殊情况,或发生污染事故时,按照应急监测相关要求执行.
b)入海河流入海断面例行监测的样品采集应对照潮汐表,在低平潮时采集样品.
4.1.2监测项目 a)入海河流入海断面必测与选测项目根据G53838和评价要求确定: b)例行监测必测项目为GB3838表1的各项指标其他无机氮项目和断面相关信息, 包括水温、盐度、浊度、pH、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 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 砷、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硝酸盐氮、 亚硝酸盐氮,同时应测采样垂线水深和河流监测断面宽度:长江口和珠江口等大 江大河河面宽度,可按收集相关信息方式处理.
c)例行监测选测项目:硫酸盐、氯化物、铁、锰、硅酸盐.
d)收集数据项目:流速、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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