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442. 92020 代替HJ 442-2008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九部分近岸海域应急与专题监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ffshor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art 9 emergency monitoring and special subject monitoring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20-12-16发布 2021-03-01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
目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近岸海域应急监测, 5近岸海域专题监测..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x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 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规范近岸海域生态环 境质量监测,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的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可 比性和代表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8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浙江省舟山海洋 生态环境监测站.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修订后标准由下列十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数据处理与信息管理 第三部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 第四部分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 第五部分近岸海域生物质量监测 第六部分近岸海域生物监测 第七部分入海河流监测 第八部分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监测 第九部分近岸海域应急与专题监测 第十部分评价及报告 本标准作为修订后标准的第九部分,针对近岸海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测和专题监测的方 案和预案制定与修订、样品采集、分析和质量控制等工作,主要修订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增加了绿潮的定义和相关内容: 一一增加了应急预案编制与方案修订,完善了监测方法选用、应急监测频次调整要求; 一一取消了科研监测相关内容和生境损耗定义等.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442-2008)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天津市生态 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16日批准.
息服务平台 本标准自2021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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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九部分近岸海域应急与专题监测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突发环境事件和专题监测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近岸海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测和专题监测的方案和预案制定与修订、样品 采集、分析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 本标准.
GB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T12763.2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 GB/T17826海洋生物分类代码 HJ/T82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HJ442.1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一部分总则 HJ442.3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三部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 HJ442.4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四部分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 HJ442.5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五部分近岸海域生物质量监测 HJ442.6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六部分近岸海域生物监测 HJ442.7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七部分入海河流监测 HJ442.8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八部分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 影响监测 HJ58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73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 息服务平台 HY/T069赤潮监测技术规程 HY/T095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赤潮redtide 海洋中的一些微藻、原生动物或细菌在一定环境条件下暴发性增殖或聚集达到某一水
平,引起水体变色或对海洋中其他生物产生危害的一种生态异常现象.
赤潮具有多种颜色.
3.2 赤潮生物red-tide organisms 能够大量繁殖并引发赤潮的生物称之为赤潮生物.
赤潮生物包括浮游生物、原生动物 和细菌等,其中有害赤潮生物以甲藻类居多,其次为硅藻、蓝藻、金藻、隐藻和原生动物 等.
3.3 赤潮毒素harmfulalgalbloom(HAB)toxins 有毒赤潮生物产生的天然有机化合物.
危害性较大的毒素包括麻痹性贝毒(PSP)、腹 泻性贝毒(DSP)、神经性贝毒(NSP)、西加鱼毒素(CFP)、失忆性贝毒(ASP)和蓝细 菌毒素(蓝藻毒素,CTP)等.
3.4 赤潮跟踪监测tracking monitoring 对已形成的赤潮全过程的跟踪、取样、分析工作,目的是了解赤潮生物的发生、发展 和飘移情况以及赤潮毒素的分布与变化状况.
3.5 大型海藻marine macroalgae 肉眼可见的、绝大多数是多细胞的丝状体、膜状体、管状体或叶状体植物,主要分为 红藻、蓝藻、绿藻和褐藻4大门类.
3.6 绿潮green tide 海洋中一些大型海藻(如浒苔)在一定环境条件下漂浮增殖或聚集达到某一水平,导 致海洋生态环境异常的一种现象.
4近岸海域应急监测 4.1应急监测预案 为做好近岸海域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相关监测机构应将近岸海域环境应急监测准备工 作纳入到环境应急监测预案中,根据所负责区域近岸海域监测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特点, 做好及时调动人员、仪器设备和监测保障的准备.
对负责区域较大的监测机构,在编制预 案时,应考虑区域内其他监测机构共同参加应急监测的整体计划.
当发生近岸海域突发环 境事件时,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4.2应急监测方案基本要求 4.2.1方案编制与修订 当发生事故时,根据海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特点,按照HJ442.1相关要求,并参照 HJ589,编制具体应急事故的监测方案;根据事故发展和处置进程,对监测方案进行适时 修订,直至事故应急状态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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