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 HJ/T31-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phosgene Aniline ultraviolet spectrophotometricmethod 1999-08-18发布 2000-01-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1-1999 Aniline ultraviolet spectrophotometric method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光气测定.
1.2在无组织排放样品分析中,当采样体积为60L时,光气的检出限为0.02mg/m²,定量测定的浓度 范围为0.06~1. 0 mg/m².
在有组织排放样品分析中,当采样体积为15L时,光气的检出限为0.4mg/m²,定量测定的浓度范 围为1.2~20mg/m”.
1.3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氯气浓度大于1600mg/m²时对光气测定有干扰.
2方法原理 含光气(COCL)的气体先经装有硫代硫酸钠和无水碳酸钠的双联玻璃球,以除去氯、二氧化氮、氨 等干扰气,面后被苯胺溶液吸收,生成1,3-二苯基脲,用溶剂在酸性条件下萃取,在波长257nm处测 定吸光度,其值与光气含量成正比.
反应式如下: HOH NH COCl -NCN 2 NHHCI 3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颖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4试剂与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中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去离子水.
4.1硫酸:p-1.84g/ml.
4.2甲醇. 4.3硫代硫酸钠.
4.4无水碳酸钠.
4.5苯胺 常压蒸馏,收集183~184°℃的馏分.
4.6正已烷 在1000ml分液漏斗中,按正已烷与浓硫酸(4.1)503(V/V)的比例,将浓硫酸(4.1)缓慢加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08-18批准 2000-01-01实施 1
HJ/T 31-1999 入试剂中,上塞,倒置分液漏斗,用力震荡数分钟(注意经常放气),静置分层后弃去浓硫酸.
再重复上 述步骤,直至弃去的浓硫酸为浅色止.
酸洗结束后再用去离子水水洗,步骤同上,直至弃去的去离子水 pH为7左右,然后进行蒸馏,收集68~69°C的馏分.
4.7二氯甲烷 以同(4.6)的步骤进行酸洗和水洗,然后进行常压蒸馏,收集39~40°C的馏分.
4.8异戊醇 常压蒸馏,收集129~130°℃的馏分.
4.9混合萃取剂 取正已烷(4.6)、二氯甲烷(4.7)、异戊醇(4.8)按110.2(V/V/V)比例混合配制.
4.10硫酸溶液:11.
用量筒量取250ml浓硫酸(4.1),缓慢地倒入(边搅拌)250ml水中.
4.11吸收液 称取新蒸馏的苯胺(4.5)0.25g,溶解于1000ml水中,此溶液置于冰箱中可保存一个月.
4.121 3-二苯基脲标准储备液:相当于100.0μg(光气)/ml.
称取127.5mg1,3-二苯基豚,溶于甲醇(4.2),移入500ml容量瓶,用甲醇稀释至刻度.
4.131,3-二苯基脲标准使用液:相当于1.00μg(光气)/ml.
临用时,吸取标准储备液(4.12)1.00ml,于100ml容量瓶中,用吸收液稀释至刻度.
5仪器 5.1紫外分光光度计:具1cm石英比色皿.
5.2多孔玻板吸收瓶:125ml.
5.3U型多孔玻板吸收管:10ml.
5.4具塞比色管:25ml.
5.5双联玻璃球管(见图1): 22- 图1双联玻璃球管 5.6采样仪器 参照GB16157-1996中9.3配置采样仪器.
5.6.1有组织排放监测采样仪器 5.6.1.1采样管 用适当尺寸的硬质玻璃或氟树脂材质的管料,并具有可加热至120℃以上的保温夹套.
5.6.1.2样品吸收装置 吸收瓶(5.2)见GB16157-1996中9.3图34(a).
5.6.1.3流量计量装置 见GB16157-1996中9.3.6.
5.6.1.4抽气泵 见GB16157-1996中9.3.7.
2
HJ/T31-1999 5.6.1.5连接管 用聚四氟乙烯软管或硅橡胶管连接.
5.6.2无组织排放监测采样仪器 5.6.2.1引气管 用适当尺寸的聚氯乙烯或聚四氟乙烯软管,其头部可接装一玻璃漏斗.
5.6.2.2参考5.6.1有关部分,选配吸收管(5.3)、流量计量装置、抽气泵、连接管等.
5.7无碱玻璃棉或脱脂棉 6样品采集及保存 6.1有组织排放样品采集 6.1.1采样位置和采样点 按GB16157-1996中9.1.1和9.1.2执行.
6.1.2连接采样系统 参考GB16157-1996中9.3图28连接采样系统,并按9.4的要求检查其气密性和可靠性.
6.1.3样品采集 串接两支内装50ml吸收液(4.11)的多孔玻板吸收瓶(5.2),以0.3~0.5L/min的流量,采气3.0~ 5. 0 L.
6.2无组织排放样品采集 6.2.1采样位置和采样点 按GB16297-1996中附录C设置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或按其他特定要求设置环境空气采样点.
6.2.2连接采样系统 按引气管(如不需要,也可不装引气管)、吸收管、流量计量装置、抽气泵的顺序连接好采样系统, 检查其密封性和可靠性.
6.2.3样品采集 串联两支U型多孔玻板吸收管(5.3),内各装10ml吸收液(4.11),以0.5~1.0L/min的流量,采 气30~60L.
6.3样品保存 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样品,均应于3~5℃冷藏,并于12h内测定完毕.
7分析步骤 7.1绘制校准曲线 7.1.1标准系列的配制 按下表在25ml比色管(5.4)中制备标准系列管.
管 号 0 1 2 5 6 标准溶液,ml 0.00 0.20 0.50 1.00 200 5.00 10.0 吸收液,ml 10.0 9.80 9.50 9. 00 8.00 5.00 0.00 相当光气含量,pg 0. 00 0.20 0.50 1.00 2.00 5.00 10.0 7.1.2萃取和测定 静置分层后将上层有机相澄清液移入1cm石英比色Ⅲ中,在波长257nm处,以混合萃取剂为参比,测 定吸光度.
以扣除空白值后的吸光度对光气含量(pg)绘制校准曲线,并计算校准曲线的线性回归方程.
7.2样品测定
HJ/T 31-1999 7.2.1无组织排放样品测定 采样后分别将两个U型多孔玻板吸收管(5.3)中的溶液移入25ml具塞比色管(5.4)中,用少量 吸收液洗涤吸收管,洗涤液并入比色管中,定容至25.0ml,摇匀.
分取10.0ml样品溶液进行测定,以 下步骤同校准曲线绘制(7.1.2).
7.2.2有组织排放样品测定 采样后第二级吸收瓶中吸收液倒入第一级吸收瓶(5.2)中,用吸收液洗涤第二级吸收瓶,洗涤液并 入第一级吸收瓶中,定容至125ml,摇匀,分取一定量样品(视浓度高低而定)测定.
以下步骤同校准 曲线绘制(7.1.2).
8计算和结果表示 8.1样品中光气含量c,以mg/m²表示,由式(1)计算: c=VV. W.V. (1) 式中:W-测定时所分取的样品溶液中光气含量(pg),此值可由校准曲线上查得,也可由回归方 程求得; V.-样品溶液总体积,ml; V.-分析时所分取的样品溶液体积,ml; V-所采气体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干采气体积,L.
按GB16157-1996中10.1或10.2计算V值.
8.2光气有组织排放的“排放浓度”计算 8.3光气有组织排放的“排放速率(kg/h)”计算 按GB16157-1996中11.4计算光气的“排放速率”.
8.4光气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计算 8.4.1按(2)式计算某一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光气平均浓度 (2) 式中:c-一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光气平均浓度; c-一个样品中的光气浓度; ”一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采集的样品数目.
8.4.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的计算 9精密度和准确度 9.1精密度 五个实验室分别测定浓度为4.00mg/L的统一样品,测定的重复性标准偏差为0.096mg/L,重复性 相对标准偏差为2.4%,重复性为0.27mg/L;再现性标准偏差为0.11mg/L,再现性相对标准偏差为 2.8%,再现性为0.31mg/L.
9.2准确度 五个实验室分别测定浓度为4.00mg/L的统一样品,各实验室测定均值的相对误差于0.5%~2.2% 之间,平均相对误差为1.5%.
五个实验室分别对若干个无组织排放样品于实验室进行加标回收率测定,得加标回收率分布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