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1079-2019 代替 HJ/T 39-1999 HJ/T 66-200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chlorobenzenes -Gaschromatography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 2019-12-31发布 2020-06-30实施 生态环境 部发布
HJ1079-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公告 2019年第59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现批准《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斑马鱼卵法》等1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斑马鱼卵法》(HJ1069-2019) 二、《水质15种氯代除草剂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1070-2019) 三、《水质草甘麟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1071-2019) 四、《水质吡啶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HJ1072-2019) 五、《水质萘酚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1073-2019) 六、《水质三丁基锡等4种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1074-2019) 七、《水质浊度的测定浊度计法》(HJ1075-2019) 八、《环境空气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1076-2019) 九、《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1077-2019) (HJ1078-2019) 十一、《固定污染源废气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1079一2019) 十二、《固定污染源废气氟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688一2019) 十三、《土壤和沉积物铊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1080一2019) 十四、《土壤和沉积物钻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1081-2019) 十五、《土壤和沉积物六价铬的测定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1082-2019) 以上标准自2020年6月30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2月31日
HJ 1079-2019 目次 前言... iv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方法原理, 4试剂和材料 5仪器和设备 6样品 7分析步骤. 8结果计算与表示, 9精密度和准确度, 10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废物处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附录C(资料性附录) 色谱分析柱的选择, 10 i
HJ10792019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 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氯苯、2-氯甲苯、3-氯甲苯、4氯甲 苯、1 3-二氯苯、1 4-二氯苯、1 2-二氯苯、1 3 5-三氯苯、1 2 4-三氯苯、1 2 3-三氯苯等10种氯苯类化 合物的气相色谱方法.
源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66一2001)的修订.
单位为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大气固定污染源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66一2001)发布于2001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是对上述两个标 准的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准名称修改为《固定污染源废气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一增加了目标化合物,氯苯类化合物由3种增加至10种: 修订了方法的检出限; 增加了活性炭吸附采样方法: 增加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系统装置图;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39-1999)和《大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州市 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杭州市萧山区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12月31日批准.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iv
HJ 1079-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氯苯类化合物、二硫化碳等均具有一定的毒性.
样品前处理和溶液配 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衣物.
气相色谱氢火 焰离子化检测器燃烧产生的废气应通过排风罩排至室外.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氯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氯苯、2-氯甲苯、3-氯甲苯、4氯甲苯、 1 3-二氯苯、1 4-二氯苯、1 2-二氯苯、1 3 5-三氯苯、1 2 4-三氯苯、1 2 3-三氯苯等10种氯苯类化合物 的测定.
当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体积为10L(标准状态)、解吸液体积2.00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2~ 0.04mg/m²,测定下限为0.08~0.16mg/m²:当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30L(标准状态)、解 吸液体积1.00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07~0.01mg/m²,测定下限为0.028~0.04mg/m²: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47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75环境空气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3方法原理 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氯苯类化合物经GDX-103吸附剂(苯乙烯-二乙烯基苯 聚合物)或活性炭吸附剂富集后,用二硫化碳解吸,解吸液经毛细管气相色谱分离,以氢火焰离子化检 测器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4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不含目标化合物的 纯水.
4.1二硫化碳(CS):色谱纯,在气相色谱参考分析条件(7.1)下检验无干扰峰,或其中目标化合物 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
4.2二氯甲烷(CHCl):色谱纯.
4.3丙酮(CHO):色谱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