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120 CCS A 00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1-2022 代替HS/T1-2011 海关标准编写规则 Rules for the drafting of fCustoms standards 以正式出版文 2022-03-30发布 202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HS/T 1-2022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4.1基本要求 4.2采用国际标准化文件 5标准的结构 5.1标准的形式 5.2标准的要素 5.3标准的层次 6要素的编写 11 6.1 通则 11 6.2 封面 11 6. 3 目次. 13 6.4 前言. I 6.5 引言 15 6.6 范围- 15 6.7 规范性引用文件 16 6.8 术语和定义 18 6.9 符号和缩略语 6 10 总体原则和/或总体要求 21 6.11 核心技术要素 21 6.12 其他技术要素 21 6. 13 参考文献 21 6.14索引 22 7要素的表述 22 7.1 条款.. 22 7.2 附加信息 24 7.3 通用内容 24 7.4 条文. 25 7.5 28 7.6 表 30 7.7 数学公式 32 7.8 示例、注和脚注 33 7.9引用和提示 34
HS/T 1-2022 8编排格式 附录A(资料性)标准条文编排示例 附录B(资料性)海关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封面示例 附录C(资料性)文字编排格式 68 参考文献 碰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HS/T 1-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全部代替HS/T1-2011《海关标准编写规则》.
与HS/T1-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 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HS/T1-2011的第3章); 增加了海关标准的行业性、补充性和公益性要求(见4.1.2): 修改了采用国际标准化文件的起草步骤和方法(见4.2,HS/T1-2011的4.2); 增加了采用国际国外标准化文件时相关规定(见4.2.1.1); 修改了标准要素的分类、构成和表述(见5.2,HS/T1-2011的5.2) 增加了标准的功能分类及对应的编写规则(见6.2.5.4): 删除了强制性有关的表述(见6.2.3.HS/T1-2011的6.2.3) 增加了总体要求编写规则(见6.10); 增加了核心技术要素、其他技术要素的编写规则(见6.11和6.12);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编写要求(见6.7,HS/T1-2011的6.7); 增加了数学公式的编写规则(见7.7); 修改了条款类型的种类,并修改了对应的要求(见6.11和6.12.HS/T1-2011的6.10); 修改了编排格式的要求(见第8章.
HS/T1-2011的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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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及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6年首次发市为HS/T1-2006.2011年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