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5.240.40 A11 J R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T0015-2004 银行信息化通用数据元 Currentdataelementforbankinformation 2004-12-01发布 2004-12-01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
JR/T 0015-2004 目次 前言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数据元的描述格式 5数据元的类目分组 6数据元索引 8: 7数据元
JR/T 0015-2004 前言 为有利于对各银行的监管,实现银行内部和各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按照有关的国际标准和 国家标准,特制定本标准,作为银行业信息化建设共同使用的基础数据元集.
本标准是处理业务信息和建立业务信息数据库的基础标准,为实现各银行间数据的有效集成与共享 提供了条件.
本标准为第一次制定.
本标准由国家开发银行提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成军、滕敏、关怡、杨站、陆书春、张宏、马云、李燕平、谢凯、魏宏、卫 丽、王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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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T 0015-2004 银行信息化通用数据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信息交换和共享所使用的数据元的标记、名称、说明及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业务的数据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271.1-2000信息技术词汇第1部分:基本术语(eqvISO/IEC2382-1:1993) GB/T5271.4-2000信息技术词汇第4部分:数据的组织(eqvISO/IEC2382-4:1987) GB/T10113-2003分类编码通用术语 GB/T15191-1997贸易数据元目录标准数据元(idtISO7372-1993) GB/T18391.6-2001信息技术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第6部分:数据元的登记(idtISO/IEC11179 6:1997)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数据data 对事实、概念或指令的一种形式化的表示,适于人工或自动方式进行通信、解释或处理.
(GB/T 18391.6-2001) 3.2 数据元dataelement 用一组属性描述定义、标识、表示和允许值的数据单元.
(GB/T18391.6一2001) 信息服务平台 3.3 数据元标记dataelementtag 数据元目录中数据元的唯一标识.
(GB/T15191-1997) 3.4 数据元值dataelementvalue 数据元允许值集合中的一个值.
(GB/T18391.6-2001) 3.5 数据元值长度dataelementvaluelength 数据元值中字符的数目.
(GB/T15191一1997) 3.6 数字digit(numeric character) 表示非负整数的字符.
(GB/T5271.1-2000) 3. 7 学母letter 一种图形字符,当它单独或与其他字符组合出现时,主要用来表示一种口语的声音元素.
(GB/T 1
JR/T 0015-2004 5271.42000) 3.8 代码code 表示特定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或一组字符.
(GB/T10113-2003) 4数据元的描述格式 数据元的描述格式如下: 数据元标记:数据元的唯一标识符.
采用三位数字作为其标记.
数据元中文名称:数据元的中文名称.
数据元英文名称:数据元的英文名称.
说明:描述数据元含义的说明.
应用范围:数据元在银行的应用范围.
表示:数据元的数据值的类型及表示格式.
具体格式如下例所示: a n 数字字符 x 字母数字字符 M、 N 表示自然数 Nla N位字母字符,定长 Nn N位数字字符,定长 N!x N位字母数字字符,定长 最多为N位字母字符 N- 最多为N位数字字符 x-.N 最多为N位字母数字字符 NE 最少为N位字母字符 nN... 最少为N位数字字符 xN.. 最少为N位字母数字字符 M(N) M位数字字符,其中包括小数点和N位小数(M>N1) 备注:与该数据元相关的其它说明 5数据元的类目分组 为了便于管理和使用数据元,本标准将分为八个类目,并为以后的发展保留了一定的空间.
本标准使用下列类目分组: a)第一组:100一199,包括与金额、货币、利率、利息有关的通用类数据元: b)第二组:200-299,包括与日期、时间、期限有关的通用类数期元: c)第三组:300一399,包括与客户有关的通用类数据元; d)第四组:400一499,包括与行业、地区等有关的通用类数据元; e)第五组:500--599,包括与凭证、账户、科目等有关的会计类数据元: f)第六组:600--699,包括与合同号、存款种类、贷款种类等有关的存贷款类数据元; g)第七组:700-799,包括与卡号、卡种、透支额度等有关的银行卡类数据元: h)第八组:800--899,包括与代收、代付等有关的代理业务类数据元; i)第九组:900一999,包括结算方式、票据类型、支付清算(本币大额)信用证、保函等有关的 结算消算类数据元.
本标准所选择的分组体系是以数据元的特征为基准,并考虑了其属性,而不考虑其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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