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60 A11 JR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T0053-2016 代替JR/T0053-2009 机动车保险数据交换规范 DataExchangeStandardofAutoInsurance 2016-12-16发布 2016-12-16实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JR/T 00532016 目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数据格式 5交易说明 6交易定义 7消息定义 8对象定义 9代码定义 索引. 参考文献, 539
JR/T00532016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和、邵利铎、门志勇、王吉玲.
本标准于2015年进行第一次修订.
ⅢI
JR/T00532016 引言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金融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 主要依据,参考了国内外车辆保险数据交换标准编制和实施的成功经验,并按国内车辆保险业务活动的 市场状况和业务基本特点、技术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编制而成.
制定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适应车辆保险发展的需要,制定过程中遵循实用性、权威性、协调性、严 谨性、先进性的原则.
起草工作组对于能采用保险行业既有标准的地方尽量采用既有标准.
对于车辆保 险行业特有的内容,工作组对有关事项展开深入分析,结合长年的车辆保险工作实践,并借鉴行业内对 车辆保险已经达成一致的行为规范.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工作组以现有车辆保险标准体系的特点为基 础,尽可能准确地将常用活动及其数据内容予以规范和标准化.
本标准在规范车辆保险数据交换标准相关工作的同时,力求保证其可扩充性和可维护性,为今后本 标准的扩充和完善打下基础.
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