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 180 Y51 JY 备案号46898-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JY/T0183-2011 代替JY 183-1985 验电球 Static electricity inspection ball 2013-07-11发布 2013-07-1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布
JY/T0183-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Y183-1985.
除编辑性修改外,本标准主要技术要求变化如下: 修改了手柄的绝缘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一增加了检验规则.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5)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普通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天津市大中教学仪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洪明、刘彦平、尚东、王戈.
本标准代替了JY183-1985.
标准JY183于1985年首次发布.
JY/T 0183-2011 验电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验电球的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中学物理教学用验电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Y0001-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0002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 JY0009-1990教学用电子仪器的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JY0026-1991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3型号命名 3.1命名规则 产品的型号命名按JY0026-1991的规定.
3.2命名方法 验电球命名为: 回-D 10/160 产品主参数(绝缘杆直径/长度,mm) 产品特征代号,金属 产品名称拼音字头,验电球 产品型号分类代号,电磁学专用仪器 型号示例: D-YDQ-J-10/160表示验电球,球由金属制成,绝缘杆直径10mm,长160mm,电磁学专用仪器.
4要求 4.1工作环境条件 4.1.1工作温度:-10°℃~40℃.
JY/T 0183-2011 4.1.2相对湿度:不大于80%RH(40℃).
4.2外观与结构要求 4.2.1验电球应由金属球及与其连接的绝缘手柄组成.
4.2.2金属球直径应为15m土1mm,小球表面应镀铬抛光,无镀层剥落及锈蚀现象.
4.2.3绝缘手柄直径应为10mm±lmm,长度应不小于160mm,表面光洁,无划痕及毛刺,一端面嵌入 M4螺栓.
4.2.4其余应符合JY0001-2003第6、7章.
4.3手柄的绝缘性能 手持验电球,接触验电器,不应产生可见的漏电现象.
按5.2的试验方法,20s内箔片的张角不应有 可见的变化.
5试验方法 5.1外观与结构检查 5.1.1外观、结构用目测、感官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
5.1.2产品相关尺寸要求用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应符合4.2 要求.
5.2绝缘性能试验 试验在环境相对湿度为75%~80%的条件下进行.
首先应试验验电器带电后保持带电状态的能力.
使验电器(箔片验电器或指针验电器)带电,验电 器箔片或指针偏转应不小于30°.
验电器箔片或指针应在30s内无可见的下降.
然后手持验电球,使验电 球接触验电器,在接触时验电器箔片或指针偏角有下降后,然后应保持20s无可见下降.
在本标准规定的最大相对湿度工作条件下,给金箔验电器带电,应使其张角大于30°,手持验电球 绝缘手柄的中部,用金属球接触金箔验电器的金属球,应符合4.3要求.
标准信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2检验项目 验电球的检验项目及检验方式应符合表1.
表1验电球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式 项目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文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外观与结构 4.2 . 2 绝缘性能 4. 3 o . 3 标志、说明书、包装 7 . . 注:表中“”表示全数检验项目,“O”表示抽样检验项目,“一”表示不作检验项目 2
JY/T 0183-2011 6.3抽样方法 6.3.1出厂检验应按交货自然批组批,型式检验应按库存数组批.
6.3.2出厂检验时应先对全数检验项目作检验,再在全数检验项目合格品中抽样,对抽检项目检验.
6.3.3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6.3.4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法应按JY0002的有关规定.
6.4不合格的判定 6.4.1抽样检验的判定应按JY0002的有关规定.
6.4.2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应按JY0002的有关规定.
6.4.3对全数检验项目检验时应按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判定.
6.4.4表1中第1、2项为主要性能指标.
6.5复检规则 6.5.1不合格批、品可以经过返修后再次提交检验.
6.5.2如果造成批不合格的原因为抽样检验项目,则在复检时该项目应改为全数检验.
6.6质量监督检验 质量监督检验按JY0002的有关规定.
7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使用说明 应符合按JY0001-2003第11章规定.
7.2包装、运输、贮存 7.2.1产品应用塑料袋密封,包装箱外表面应有“怕湿”标志.
7.2.2其余应符合JY0001-2003第12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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