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9.020 HB V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 HB6167.23-2014 代替HB6167.23-1989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23部分:射频能量发射试验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proceduresfor airborneequipment of civil airplane Part 23:Emission of radio frequency energy test 2014-05-19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B 6167. 23-2014 目次 前言 II-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设备分类 3.1设备类别标识 3.2B类.. 3.3L类.. 3.4M类.. 3.5H类. 3.6P类 3.7Q类 4.1 概述 4.2测试要求 4.3试验报告的数据要求 5射频传导发射 3 6射频辐射发射 附录A(规范性附录)射频辐射发射一混响室方法 图1射频传导发射极限-电源线 图2射频传导发射极限一P类互连电缆束和电源线 图3射频传导发射极限一Q类电源线 图4射频传导发射极限一互连电缆束 图5射频传导发射极限一Q类互连电缆束 图6射频传导发射测试配置 *-10 图7射频辐射发射极限一B类和L类 图8射频辐射发射极限一M类 图9射频辐射发射极限一H类 13 图10射频辐射发射极限一P类和Q类 .14 图11射频辐射发射测试配置 ...15 图A.1混响室辐射发射插入损耗测试配置 图A.2混响室辐射发射测试配置 19 表1带宽和测量时间
HB 6167. 23-2014 前言 第1部分:总则: 一第2部分:温度和高度试验: 一第3部分:温度变化试验: 一第4部分:湿热试验; 一第5部分:飞行冲击和坠撞安全试验; 第6部分:振动试验: 一第7部分:爆炸试验: 第8部分:防水试验: 一第9部分:流体敏感性试验; 一第10部分:砂尘试验; 第11部分:霉菌试验: 一第12部分:盐雾试验: 第13部分:结冰试验: 第14部分:防火、可燃性试验; 一第15部分:声振试验: 第16部分:加速度试验: 第17部分:磁影响试验: 第18部分:电源输入试验: 第19部分:电压尖峰试验; 一第20部分:电源线音频传导敏感性试验; 第21部分:感应信号敏感性试验: 第22部分:射频敏感性试验: 第23部分:射频能量发射试验: 第24部分:雷电感应瞬态敏感度试验: 一第25部分:雷电直接效应试验; 第26部分:静电放电试验.
本部分为HB6167的第2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HB6167.23-1989《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射频能量发射试验》.
本部分与HB6167.23-198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设备分类由A、B、Z三类调整为B、L、M、H、P、Q六类: 一射频传导发射测量方法去掉了线路阻抗稳定网络法,保留了电流探头法:不再采用宽窄带测 量,给出了测量频率的6dB中频带宽:测量频率上限由30MHz扩展到152MHz,分别给出了 上述六类设备的电源线和互连线传导发射极限值: 一射频辐射发射测量频率上限由1.215GHz扩展到6GHz,给出了上述六类设备的辐射发射极限 值,其中M、H、P、Q类辐射发射极限中设置了凹口: 一射频辐射发射测量除屏蔽暗室天线测量方法之外,增加了混响室替代方法: II
HB 6167. 23-2014 增加附录A.
本部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培、黄菊英、方倍、沈国连、周伟、侯典国、潘加明.
本部分于1989年首次发布.
IⅢI
HB 6167. 23-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23部分:射频能量发射试验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射频能量发射的测量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用于确定设备发射的不希望有的射频噪声电平是否在规定的极限 范围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B6167.1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HB6167.22-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第22部分:射频敏感性试验 3设备分类 3.1设备类别标识 本部分采用设备类别标识进行设备分类,根据设备在飞机上的安装位置与飞机上射频天线之间的方 位和距离来确定设备类别,当这些参数与飞机类型和尺寸紧密相关时,在设备类别定义中给出了示例.
3.2B类 预计主要工作在干扰电平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的设备为B类设备.
3.3L类 放置区域远离飞机孔径(例如窗口)和射频接收机天线的设备和互连电续为L类设备.
该类设备可 能放置在飞机电子舱内.
3.4M类 放置于有明显电磁影响的孔径处,但不直接暴露于射频接收机天线区域的设备和互连电缆为M类 设备.
该类设备可能放置在客舱或运输飞机座舱里.
3.5H类 直接放置在射频接收机天线区域的设备为H类设备.
典型情况该类设备放置在飞机外部.
3.6P类 放置在靠近高频、甚高频或全球定位系统的射频接收机天线处,或几乎没有屏蔽的飞机结构处的设 备和互连电缆为P类设备.
3.7Q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