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HB V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 HB 8474-2015 民用飞机便携式供氧装置规范 Specificationforportable oxygen apparatus of civil aircraft 2015-04-30发布 201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B 8474-2015 目次 前言 11 1范围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要求.. 3.1尺寸 3.2重量 3.3 外观质量 3.4 标志和代号 3.5 3.6 结构与设计 3.7 性能 3.8 接口 3.9 环境适应性 -5 3.10 可靠性. 3.11 维修性. 3.12 安全性 3. 13 互换性 4验证 4.1 检验分类 6 4.2检验条件 4.3鉴定检验 4.4验收检验 4.5检验方法 8 5交货准备 10 5.1防护包装 5.2装箱 01- 5.3运输和储存 11 5.4标志. 6说明事项 11 6.1预定用途 6.2订购文件中应明确的内容
HB 84742015 前言 本规范按照GB/T1.1一2009给定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中华、彭光梅、赵宏韬、金惠杰.
HB 8474-2015 民用飞机便携式供氧装置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民用飞机气氧源便携式供氧装置(以下简称供氧装置)的技术要求、验证及交货准备 等.
本规范适用于供氧装置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HB5028航空机载设备干燥空气封存 HB5870-1985航空辅机产品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HB6167一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HB8483-2014民用飞机供氧系统清洗和包装要求 CTSO-C64a旅客连续供氧氧气面罩组件 CTSO一C78机组人员必备的氧气面罩 3要求 3.1尺寸 供氧装置的外廊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规定.
3.2重量 供氧装置的重量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规定 3.3外观质量 供氧装置的外观应无毛刺、锐边、污点和锈蚀,不应有影响外观质量的划伤、气泡,涂层脱落及裂 纹等缺陷.
3.4标志和代号 产品命名按HB0-44-2008的规定.
产品的标牌上应清晰并永久性地标示出生产厂的商标、产品型号和生产批号.
可操纵的部件应有醒目的标记(如颜色、警示标记等),其标记应使相应机组人员清晰可见,应急操 纵部件应为红色.
3.5材料 产品的材料选用应满足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