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9. 080 HB V4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 HB 8540-2018 民用飞机氧气示流器规范 Specificationfor oxygenindicatorofcivil aircraft 2018-07-04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B8540-2018 前言 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彭光梅、方玲、刘文彪、尉卫东、王冰、雷娟、王慧丹、杨报、 李世明.
HB 8540-2018 民用飞机氧气示流器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民用飞机氧气示流器(以下简称示流器)的技术要求、验证及交货准备等.
本规范适用于示流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HB5028航空机载设备干燥空气封存 HB5870-1985航空辅机产品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HB6167一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3要求 3.1尺寸 示流器的外廊尺寸应符合产品专用规范的要求.
3.2重量 示流器的重量应符合产品专用规范的要求.
3.3颜色 示流器的外观颜色应与飞机座舱颜色相协调,且不能影响使用者视觉.
3.4外观质量 示流器的外观应无毛刺、锐边、污点和锈蚀其外表面不应有耀眼光泽.
息服务平台 3.5标志和代号 示流器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包括型号、批次等内容.
3.6材料 示流器的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a满足环境条件和寿命要求: b)不因接触氧气而发生有害反应; c)不污染空气和氧气,能抗臭氧; d具有阻燃性.
3.7设计与结构
HB 8540-2018 3.7.1设计 示流器应能通过气流压力来驱动显示装置(例如闪光灯,浮标,颜色变化等)指示氧气的流动状况.
3.7.2结构 示流器的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规定的工作压力:且应能保证在振动和运输、贮存、安装及 其他状况条件下,零组件不会松动.
3.8性能 3.8.1气密性 在最大工作压力条件下,示流器气密性应满足产品专用规范的要求.
3.8.2示流性能 示流性能规定如下: a)连续流量供氧系统中,通过示流器的流量大于0.5L/min时,示流器应能正常显示; b)肺式供氧系统中,通过示流器的流量大于3.0L/min时,示流器应能正常显示,且示流反应与 呼吸频率相位一致.
3.8.3流通能力 当入口压力为正常工作压力时,示流器流通能力应符合产品专用规范的规定.
3.9接口 示流器机械接口应与供氧系统中相应产品接口相协调,并有防差错措施.
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示 流器的接口处均应有堵帽或堵塞.
3.10环境适应性 3.10.1温度和高度 示流器经过产品专用规范规定的温度试验后,性能应满足3.8.2的要求.
示流器经过产品专用规范规定的最高飞行高度试验后,性能应满足3.8.2的要求.
3.10.2温度变化 示流器经过至少两个一55℃~70℃的温度循环变化后,性能应满足3.8.2的要求.
3.10.3湿热 示流器经过高温高湿段温度50℃及相对湿度95%、低温高湿段温度38℃及相对湿度不低于85%,2d 的湿热试验后,其性能应满足3.8.2的要求,且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金属结构件允许轻度发暗变黑: b)金属结合处无腐蚀: c)金属防护层腐蚀面积不超过金属防护层总面积的20%; d)涂漆层无气泡、起皱、开裂或脱落:除局部边棱处外底金属无腐蚀; e)非金属件无明显的泛白、膨胀、起泡、皱裂及麻坑等.
3.10.4飞行冲击和坠撞安全 示流器在承受配套供氧系统规定的飞行冲击试验后,性能应满足3.8.2的要求.
示流器在承受配套供氧系统规定的坠撞安全试验后,允许有扭曲和变形,结构应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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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 8540-2018 3.10.5振动 示流器在承受配套供氧系统规定的振动环境条件下,应没有内部或外部元件结构损坏,且性能应满 足3.8.2的要求.
3.10.6霉菌 示流器经过温度30℃及相对湿度97%土2%,28d的霉菌试验后,其表面霉菌生长不应超过总面积30% 以上.
3.10.7盐雾 示流器在盐雾沉降率为1mL/(80cmh)~3mL/(80cmh)大气条件下暴露48h或96h后,性能应 满足3.8.2的要求,且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金属结构件允许轻度发暗变黑; b)金属结合处无腐蚀; c)金属防护层腐蚀面积不超过金属防护层总面积的30%; d)涂漆层除局部边棱处外,无气泡、起皱、开裂或脱落,且底金属未出现腐蚀: e非金属件无明显的泛白、膨胀、起泡、皱裂及麻坑等.
3.11可靠性 示流器应进行可靠性设计分析和可靠性预计分配等.
示流器的总寿命应与配套氧气系统产品的寿命一致.
3.12维修性 3.12.1定性要求 示流器维修性定性要求规定如下: a应最大限度地采用通用件、标准件及成熟的典型结构: b)应按功能进行单元体设计,各单元体应能够分别进行检查、调整或更换: c)应进行防差错设计.
3.12.2定量要求 示流器维修性定量要求应满足配套供氧系统的维修性量值要求.
3.13安全性 示流器的设计应保证其在运输、贮存、维护和使用时安全可靠.
为防止氧气与油类接触而发生爆炸, 示流器的零件均应除油,并在装配前用干净的压缩氮气或氧气吹干零件表面.
3.14运输性 示流器的包装设计应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可预计的极限状态都不能使其外观损坏、连接松动、性 能降低等.
3.15互换性 除选配件和调整件外,示流器的零部件在功能和尺寸方面应具有互换性.
3.16人机工程 在示流器的设计和制造时应把人机工效作为一个重要的条件来考虑,具体结构设计上应体现高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