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10 GB CCS F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1369-2024 代替GB/T 21369-2008 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 管理要求 Specification for equipping and managing of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in fossil power plants 2024-11-28发布 2025-06-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136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1369-2008《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与GB/T21369一 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b)更改了术语“火力发电次级用能单位"的定义(见3.2,2008年版的3.2); c)增加了“载能工质”术语及其定义(见3.3); d)更改了能源计量的种类和范围(见第4章,2008年版的4.1和4.2) e)更改了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见5.1.2008年版的4.3): f)更改了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要求(见5.2.4,2008年版的4.4.5); g)更改了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见5.2.5,2008年版的4.4.6); h)更改了能源计量人员和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见6.2和6.3,2008年版的5.2和5.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节能中心、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试验研究 院、大唐佛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苏晋塔山发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 司、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志强、沈跃良、吴建国、高长征、李青、张国明、赵虎军、张强、杨勇波、于信波、 曲增杰、孙剑锋、赵文波、闫金光、李潇林、韩超、范蕊、李东伟、杨涛、陈杰、李玉军、李云凝、王艳召、 赵名锐、袁斌、杨雷娟、张磊、任晗月.
本文件于200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 21369-2024 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 管理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煤、油、气、生物质、垃圾为燃料,或者多种燃料混合输人的火力发电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18603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43866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检查方法 DL/T1189火力发电厂能源审计导则 DL/T2385火力发电厂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技术导则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589和GB171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火力发电用能单位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for fossil power generation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或具有独立核算能力的火力发电企业.
3.2 火力发电次级用能单位sub-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for fossil power generation 火力发电企业下属的能源核算单位.
注:火力发电次级用能单位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
载能工质energy-carryingmedium 原料使用,也不进人产品,但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
[来源:GB/T2589-2020,3.1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