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技术指南 (试行)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参 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 【2020】46号)《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 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广东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 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东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参与起草单位为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土 地调查规划院.
目录 1 总则 1.1适用范围 规划定位 1.3 规划原则 1.4 规划范围与期限 1.5规划层次, 2 编制要求 2.1工作组织, 2 2.2 编制程序 2 2.3 公众参与 3 2.4 底图底数 3 2.5 规划建库 4 2.6基础研究, 4 3 规划内容 6 3.1目标定位 .6 3.2空间格局 7 3.3 底线管控 .8 3.4 规划分区与用途结构调整 9 3.5 县域发展要素空间配置优化 11 3.6 县域自然资源统筹保护利用 14 3.7 乡村振兴与建设, 15 3.8国土整治修复 .16
3.9中心城区 17 3.10实施保障 .24 4 成果要求 .25 4.1成果构成, .25 4.2成果内容 .25 附录 28 附录A (资料性附录)术语与定义 2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规划指标体系, .3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规划文本附表参考 37 附录D (资料性附录)规划内容深度参考 .42 附录E (规范性附录)强制性内容 ..44 附录F (资料性附录)规划参考目录 .45 附录G各级规划内容深度分级参考 53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东莞市、中山市无下辖县(市、区),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编制深度可同时参照本指南执行.
1.2规划定位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县级总规)是对县 (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 复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对国家和省、市级国土空 间总体规划以及市级以上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制定县域 空间发展政策、指导各类开发建设、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 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县级专项 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1.3规划原则 县级总规编制应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域统筹、 城乡融合,以人为本、注重品质,因地制宜、突显特色,多 规合一、智慧规划”的原则.
1.4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范范围包括县级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陆域和海域 国土空间.
省政府2022年1月批准印发的大陆和有居民海 岛海岸线修测成果作为陆海分界线确定陆域和海域范围1.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
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 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暂未定界的县(市、区)可按照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的工作范围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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