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路灯日常维护工程(试行)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编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一路灯日常维护工程(试行)》编委会 主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专业编制单位:成都市照明监管服务中心 中天新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一、编制领导小组 顾问:田文 组长:樊晟 副组长:鲁朝汉 成员:王凯程万里方晓琳包宏周露胡元琳刘怡李栋 二、专家组 组长:刘勇 副组长:马戎 成员:黄远凤牟静玥赖建东 三、编制组 组长:鲁朝汉 副组长:王凯程万里张宗辉 专业编制组负责人:易富强张琳清李一非 路灯日常维护工程编制人员:任明江舒庆戴伟雷春林王文强鲁力龚剑唐荣付周海波官伟 刘倩倩左超黄琪张红杨吉 四、软件支持 软件支持人员:杜彬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规范》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 计算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 规范》等计价计量规范(以下简称“国家规范”)相配套,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2015)230号)、《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 31-2015)《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ZYA4- 31-2018)、《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ZYA2-31-2018)、《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8)、《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 2018】、《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并结合四川省实际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 (一)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及拆除.
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
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
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土石方、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 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
既有及小区改造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既有及小区改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 造,不包括改建、扩建.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适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含标准段、吊装口、通风口、管线分支口、端部井等)工程.
绿色建筑工程:适用于绿色建筑工程.
装配式建筑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装配式品件、构件的安装工程.
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工程:适用于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应急抢险等工程.
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适用于市政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改造及维修工程.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养护维修工程:适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养护及维修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
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
附录一施工机具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及仪器仪表使用台班费用单价.
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二)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依据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执行本定额.
三、定额作用 本定额是编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 价的依据.
本定额是招标人组合综合单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本定额是投标人组合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
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等指标的基础.
四、消耗量标准 2
本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为基础,结合四川省的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装备程度进行编制的,它反映了社会的平均水平.
因此,除定额 允许调整者外,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不得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经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同意,并报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备查 后方可调整.
五、综合基价 本定额综合基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的工程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 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所组成.
(一)人工费 1.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 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量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其他用工和机械操作用工(简称:机上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每工 日人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综合计算人工单价基价如下: 普工人工单价基价为90元/工日,一般技工(包括机上人工)人工单价基价为120元/工日,高级技工人工单价基价为150元/工日.
(二)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
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