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 220 QB CCS X66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5978-2024 调味品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Requirements for assessment ofgreen factory in condiment 2024-03-29发布 202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3发布
QB/T597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省丹丹郸县豆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 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花帝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 品有限公司、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质量认证中心、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 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北京甜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产品技术审评与审查检验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罡、杨国华、丁智强、张玉芳、严绍德、桂军强、曲景君、高鹏、李洋、 曹雅洁、廖永红、张亮、贾学桦、何旭丹、李超荣、谢元、易啸、吴鑫鑫.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QB/T5978-2024 调味品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调味品生产企业绿色工厂的评价总则,规定了评价要求和评价报告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调味品生产企业的绿色工厂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711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581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穗、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588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18916(部分)取水定额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与使用指南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256产品生态设计通则 GB/T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9115工业企业节约原材料评价导则 GB/T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GB/T3613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QB/T5978-2024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工厂greenfactory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来源:GB/T36132-2018 3.1] 3.2 相关方interestedparty;stakeholder 可影响绿色工厂(3.1)创建的决策或活动、受绿色工厂(3.1)创建的决策或活动所影响、或自认 为受绿色工厂(3.1)创建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来源:GB/T36132-2018,3.3] 4总则 4.1评价原则 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优先选用绿色原料、工艺、技术和设备,满足基本要求、基础 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并进行持续改进.
4.1.2在遵循GB/T36132的基础上,结合调味品特性,规定适合绿色工厂的评价要求.
4.2评价体系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由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 效七部分组成.
绿色工厂评价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
管理体系 产品 本要 能源与资源 生产过构 投入 效 求 不境排放 础设施 图1绿色工厂评价体系框架示意图 2
QB/T 5978-2024 4.3评价指标 4.3.1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
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 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七部分,其中基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一票否决 制:二级指标将一级指标进一步细化:指标类型细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是基础性要求, 可选要求是提高性要求.
4.3.2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包含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定性指标主要侧重在应满足的法律法规、节能环 保、工艺技术、相关标准等方面要求:定量指标主要侧重在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 产生量等能反映工厂层面的绿色剩造特性指标.
4.4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绿色工厂评价中各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 一-基本要求,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 基础设施,20%; 管理体系,10%; 能源与资源投入,15%; 产品,10%: 环境排放,10%; 绩效,35%.
各二级指标分值和具体评价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5评分方式 评价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总和为100分.
必选要求指标和可选要 求指标得分根据符合与否取0分或满分,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评价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5.1.1.1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5.1.1.2工厂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应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5.1.1.3工厂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5.1.1.4工厂应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
5.1.2基础管理职责 5.1.2.1最高管理者 最高管理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通过但不局限于下述方面证实其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1)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负责; 2)确保建立绿色工厂建设、运维的方针和目标,确保与组织的战略方向及所处的环境相一致; 3)确保绿色工厂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4)确保可获得绿色工厂建设、运维所需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