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7. 140 CCS C06 SF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行业标准 SF/T 0175--2024 代替SF/ZJD0107005-2016 血液和尿液中238种毒(药)物的液相色 谱-质谱检验方法 Determination of 238 poisons (drugs) in blood and urine by liquid chromatography- mass spectrometry 2024-12-30发布 202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布
SF/T 0175-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原理 5试剂、仪器和设备 6定性分析 7定量分析. 8分析结果评价 附录A(资料性) 目标物的相关信息、质谱参数、保留时间及血液和尿液检出限、
SF/T 017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SF/ZJD0107005-2016《血液、尿液中238种毒(药)物的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 法》,与SF/ZJD0107005-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质控样品”(见6.1.3和8.1.1): c)将对乙酰氨基酚的英文名称“acetaminophenol”更改为“paracetamol”(见附录A,SF/Z JD0107005-2016的附录A): d)将“眠尔通”的中文名称更改为“甲丙氨酯”(见附录A,SF/ZJD0107005-2016的附录A): e)将异丙安替比林的英文名称“isopropylantipyrine”更改为“propyphenazone”(见附录A, SF/ZJD0107005-2016的附录A): JD0107005-2016的附录A): 的附录A): h)将灭线磷英文名称“mocap”更改为“ethoprophos”(见附录A,SF/Z JD0107005-2016的 附录A): i)将“西米替丁”的中文名称更改为“西咪替丁”(见附录A,SF/ZJD0107005-2016的附录 A) : j)将“三氨蝶啶”的中文名称更改为“氨苯蝶啶”(见附录A,SF/ZJD0107005-2016的附录 A) : k)将去甲西洋的英文名称“nordiazepam”更改为“nordazepam”(见附录A,SF/Z JD0107005- 2016的附录A): 1)将“丙味嗪”的中文名称更改为“丙米嗪”(见附录A,SF/ZJD0107005-2016的附录A): 2016的附录A): n)将“咳必清”的中文名称更改为“喷托维林”(见附录A,SF/ZJD0107005-2016的附录A): o)将咳必清的英文名称"carbetapentane”更改为”pentoxyverine"(见附录A,SF/Z JD0107005- 2016的附录A): P)将“伏杀磷”的中文名称更改为“伏杀硫磷”(见附录A,SF/ZJD0107005-2016的附录A): q)将“赛利洛尔”的中文名称更改为“塞利洛尔”(见附录A,SF/ZJD0107005-2016的附录 A): 的附录A): s)将“哌氟酰胺”的中文名称更改为“氟卡尼”(见附录A,SF/ZJD0107005-2016的附录A): t)增加了目标物的“CAS号”(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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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司法部信息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河北医科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严慧、刘伟、王鑫、石银涛、段杰、马春玲、文迪、向平、沈保华、沈敏、卓 先义、吴何坚.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0年首次发布为SF/ZJD0107005-2010,2016年第一次修订: 一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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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T 0175-2024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血液和尿液中阿片类、苯丙胺类、大麻类等滥用物质,有机磷类及氨基甲酸酯类等杀 虫剂、镇静催眠类、抗精神失常类、抗癫痫类、平响类、解热镇痛类等,共238种毒(药)物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检验方法,包括原理,试剂、仪器和设备,定性分析,定量分析以及分析结果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血液和尿液中阿片类、苯丙胺类、大麻类等滥用物质,有机磷类及氨基甲酸酯类等杀 虫剂、镇静催眠类、抗精神失常类、抗癫痫类、平响类、解热镇痛类等,共238种毒(药)物的定性分 析和定量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A/T122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A/T12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原理 检材样品在碱性条件下经乙醛液液提取后,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检测,经与平行操作的空白 样品和添加样品作对照,以保留时间、质谱特征离子对峰和离子对丰度比进行定性分析:以定量离子对 峰面积或峰面积比值为依据,采用外标法或内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5试剂、仪器和设备 5.1试剂 试验用水应为符合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所用试剂及要求如下.
a)乙睛:色谱纯.
b)乙酸铵:色谱纯.
c)乙醚:分析纯.
d)甲酸:含量≥98%,色谱纯.
e)硼砂溶液(pH值为9.2).
f) 含0.1%甲酸的20mmol/L乙酸铵缓冲溶液:分别取乙酸铵1.54g和甲酸1ml,置于1000ml 容量瓶中,加水定容至刻度,摇匀备用,pH值约为4.
g)标准物质溶液: 1)标准物质储备溶液:分别精密称取238种毒(药)物标准物质各适量,用甲醇、乙晴或丙 酮等合适溶剂配制成1.0mg/ml标准物质储备溶液.
密封,置于冰箱中冷冻保存,有效期 12个月,或采用市售标准溶液: 2)标准物质工作溶液:试验中所用其他浓度的标准物质工作溶液均由符合5.1g)1)的标 准物质储备溶液用甲醇稀释得到.
密封,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有效期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