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7. 140 CCS C06 SF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行业标准 SF/T0176-2024 代替SF/ZJD0107024-2018 尿液、毛发中S()-甲基苯丙胺、R (-)-甲基苯丙胺、S()-苯丙胺和R (-)-苯丙胺的液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 Determination of S()-methamphetamine R(-)-methamphetamine S()- amphetamine and R(-)-amphetamine in urine and hair by liquid chromatography- mass spectrometry 2024-12-30发布 202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3发布
SF/T0176-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原理 5试剂、仪器和设备 6定性分析 7定量分析.. 8分析结果评价 5 附录A(资料性) S()-甲基苯丙胺、R(-) -甲基苯丙胺、S()-苯丙胺和R(-)-苯丙胺的相关 资料 附录B(资料性) 目标物的相关信息及方法线性范围、检出限与定量限
SF/T 017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SF/ZJD0107024-2018《尿液、毛发中S()-甲基苯丙胺、R(-)-甲基苯丙胺、S() -苯丙胺和R(-)-苯丙胺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与SF/ZJD0107024-2018相比,除结构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S()-甲基苯丙胺、R(-)-甲基苯丙胺、S()-苯丙胺和R(-)-苯丙胺的相关资 料”(见附录A): b)增加了目标物的“CAS号”(见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司法部信息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严慧、赵君博、刘伟、王元风、郝红霞、朱昱、向平、王鑫、沈保华、沈敏、 纪俊俊、吴何坚.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SF/ZJD0107024-2018; 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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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T 0176-2024 尿液、毛发中S()-甲基苯丙胺、R(-)-甲基苯丙胺、S()- 苯丙胺和R(-)-苯丙胺的液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尿液、毛发中S()-甲基苯丙胺、R(-)-甲基苯丙胺、S()-苯丙胺和R(-)-苯 丙胺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包括原理,试剂、仅器和设备,定性分析,定量分析以及分析结 果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尿液、毛发中S()-甲基苯丙胺、R(-)-甲基苯丙胺、S()-苯丙胺和R(-)-苯 丙胺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A/T122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A/T12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原理 尿液和毛发经甲醇稀释、提取后,利用手性色谱柱分离,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进行检测,经 与平行操作的空白样品和添加样品作对照,以保留时间、质谱特征离子对峰和离子对丰度比进行定性分 析:以定量离子对峰面积比值为依据,采用内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5试剂、仪器和设备 5.1试剂 试验用水应为符合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所用试剂包括如下.
a)甲醇:色谱纯.
b)冰醋酸:分析纯.
c)氨水:含量25%,分析纯.
d)丙酮:色谱纯.
e)标准物质溶液: 1)标准物质储备溶液:市售S()-甲基苯丙胺、R(-)-甲基苯丙胺、S()-苯丙胺和R (-)-苯丙胺标准物质溶液,质量浓度均为100μg/mL.密封,置于冰箱中冷冻保存,有 效期12个月: 2)标准物质工作溶液:试验中所用其他浓度的标准物质工作溶液均由符合5.1e)1)的标 准物质储备溶液用甲醇稀释得到.
密封,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有效期3个月.
f)内标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