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7. 140 CCS C06 SF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行业标准 SF/T 0177-2024 代替SF/ZJD0107014-2015 血液和尿液中108种毒(药)物的气相色 谱-质谱检验方法 Detection of 108 poisons (drugs) in blood and urine by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2024-12-30发布 202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布
SF/T0177-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原理 5试剂、仪器和设备 6定性分析, 7分析结果评价 附录A(资料性) 108种目标物和内标物的相关信息、保留时间、质谱特征离子和方法检出限...4
SF/T 017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a)本文件代替SF/ZJD0107014-2015《血液和尿液中108种毒(药)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 法》,与SF/ZJD0107014-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b)增加了“质控样品”(见6.1.3和7.1) c)将“呋嘀丹”的中文名称更改为“克百威”(见附录A,SF/ZJD0107014-2015的附录A): g)将“安定”的中文名称更改为“地西洋”(见附录A,SF/ZJD0107014-2015的附录A): h)将“咳必清”的中文名称更改为“喷托维林”(见附录A,SF/ZJD0107014-2015的附录A): i)将“硝甲西洋”的中文名称更改为“尼美西洋”(见附录A,SF/ZJD0107014-2015的附录 A) : ) k) )(), 1)删除了“澳敌隆”(见SF/ZJD0107014-2015的附录A): m) 删除了“西洛西宾”(见SF/ZJD0107014-2015的附录A): n) 删除了“乙基对硫磷”(见SF/ZJD0107014-2015的附录A): o) 删除了“苯妥因纳”(见SF/ZJD0107014-2015的附录A): p) 删除了“海洛因”(见SF/ZJD0107014-2015的附录A): q) 删除了“杀灭菊酯”(见SF/ZJD0107014-2015的附录A): r) 增加了“沙蚕毒素”(见附录A): s)增加了“司来吉兰”(见附录A): t)增加了“哌醋甲酯”(见附录A): u)增加了“芳去津”(见附录A): v)增加了“西布曲明”(见附录A): w)增加了“罗哌卡因”(见附录A): x)增加了“丙泊酚”(见附录A): y)增加了目标物的“CAS号”(见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司法部信息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伟、严慧、陈航、乔静、张文芳、张瑛、石银涛、段杰、向平、卓先义、沈 保华、王鑫、吴何坚.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SF/ZJD0107014-2015; 一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SF/T 0177-2024 血液和尿液中108种毒(药)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血液和尿液中108种毒(药)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包括原理,试剂、仪器和 设备,定性分析以及分析结果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血液和尿液中108种毒(药)物的定性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A/T122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A/T12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原理 检材样品在酸性、碱性条件下经乙醚液液提取后,采用气相色谱-质谱仪进行检测,经与平行操作 的空白样品和添加样品作对照,以保留时间、质谱特征离子峰和离子丰度比进行定性分析.
5试剂、仪器和设备 5.1试剂 试验用水应为符合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所用试剂及要求如下.
a)甲醇:色谱纯.
b)乙醚:分析纯.
c)盐酸:用水配制成1mol/L盐酸溶液.
d)氢氧化钠:用水配制成10%氢氧化钠溶液.
e)标准物质溶液: 1)标准物质储备溶液:分别精密称取108种毒(药)物标准物质适量,用甲醇配制成1.0 mg/mL的标准物质储备溶液:佐匹克隆用乙睛配制成1.0mg/mL的标准物质储备溶液.
密 封,置于冰箱中冷冻保存,有效期12个月,或采用市售标准溶液: 2)标准物质工作溶液:试验中所用其他浓度的标准物质工作溶液均由符合5.1e)1)的标 准物质储备溶液用甲醇稀释得到.
密封,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有效期3个月: 3)质控标准工作溶液:100μg/mL的金刚烷胺和卡马西平质控标准工作溶液由符合5.1e) 1)的标准物质储备溶液用甲醇稀释得到.
密封,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有效期3个月.
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质控标准工作溶液中化合物的种类.
f)内标溶液: 1)内标储备溶液:分别精密称取普罗地芬(SKFu)和烯丙异丙巴比妥(或其他合适内标物) 标准物质适量,用甲醇配制成1.0mg/mL的内标储备溶液.
密封,置于冰箱中冷冻保存, 有效期12个月,或采用市售标准溶液: 2)内标工作溶液:100ug/mL的内标工作溶液由符合5.1f)1)的内标储备溶液用甲醇稀释 得到.
密封,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有效期3个月.
5.2仪器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