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7. 140 CCS C06 SF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行业标准 SF/T 0180-2024 代替SF/ZJD0107019-2018 法医毒物有机质谱定性分析通则 Organic mass spectrometry identification general rules in forensic toxicology 2024-12-30发布 202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布
SF/T 0180-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原理 5色谱分离, 6质谱检测
SF/T 0180-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SF/ZJD0107019-2018《法医毒物有机质谱定性分析通则》,与SF/ZJD0107019-2018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高分辨质谱分析要求(见6.5,SF/ZJD0107019-2018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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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司法部信息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昆明医科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向平、刘伟、赵君博、郭寅龙、张瑞林、沈保华、严慧、施妍、陈航、王鑫、 沈敏、卓先义、吴何坚.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SF/ZJD0107019-201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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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T 0180-2024 法医毒物有机质谱定性分析通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法医毒物使用有机质谱定性分析的通用规则,包括原理、色谱分离和质谱检测.
本文件适用于法医毒物使用有机质谱法[质量分析系统包括四极杆、离子阱、飞行时间、扇形磁场 及傅里叶变换离子回旋共振、静电场轨道阱等类型,离子源包括电子轰击电离源(EI)、化学电离源(CI)、 电喷雾离子源(ESI)及大气压化学离子源(APCI)等]对毒(药)物的定性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6041质谱分析方法通则 GB/T13966分析仪器术语 GB/Z35959液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方法通则 GA/T122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6041、GB/T13966、GB/Z35959、GA/T1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有机质谱法organicmass spectrometry 有机样品分子在离子源内离子化后,进入碰撞池,裂解成各种质荷比(m/z)的离子,根据这些离 子的质量数和相对丰度进行分析的方法.
4原理 有机质谱法结合色谱的分离功能,对目标物进行检测,得到分子量、分子结构、前体离子、特征碎 片离子、离子丰度和保留时间等信息,实现对目标物的定性分析.
5色谱分离 5.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IS)分析的色谱分离应使用合适的毛细管柱,液相色谱-质谱联用(LC- MS)分析的色谱分离应使用合适的液相色谱柱.
5.2采用气相色谱进行色谱分离,在相同实验条件下,检材样品中目标物的色谱峰保留时间应大于死 体积的两倍,且检材样品与相同基质添加样品之间,保留时间(RT)的相对误差允许为土2%以内.
5.3采用液相色谱进行色谱分离,在相同实验条件下,检材样品中目标物的色谱峰保留时间应大于死 体积的两倍,且检材样品与相同基质添加样品之间,保留时间(RT)的相对误差允许为土2.5%以内.
6质谱检测 6.1单级质谱电子轰击电离源分析 采用全扫描或选择离子监测模式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至少选取3个离子丰度比≥5%的特征碎片离子,检材样品与相同基质添加样品中目标物比较, 特征离子丰度比的相对误差在表1所示的允许范围内:若不计算特征离子丰度比,则选取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