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100.70 CCS Y 42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5584-2024 进出口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计数 Enumeration of mould and yeast in cosmetics for import and export 2024-12-16发布 202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 558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 齐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吕敬章、赵现锋、卡学海、匡燕云、黄一平、林琪、钟宝纬、张佳瑜、巴哈提古丽 马那提拜、麻丽丹.
SN/T 5584-2024 进出口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计数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口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计数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进出口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计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SV/T5075化妆品微生物检验制样规范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霉菌和酵母计数enumeration ofmould and yeast 在本文件规定条件下,对1g或1mL化妆品检样中霉菌和酵母的菌落数量进行计数,以判断化妆 品被霉菌和酵母污染程度及其一般卫生状况.
4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a)恒温培养箱:28℃士1℃、36℃±1℃.
b)恒温水浴箱:46C土2C, c)均质器.
d)电子天平:感量0.1g.
e)无菌锥形瓶:100mL、250mL.
f)无菌吸管:1mL(具有0.01mL刻度)、10mL(具有0.1mL刻度).
g)无菌试管:18mm×180mm. h)无菌培养Ⅲ;直径90mm. i)无菌均质袋.
j)无菌涂布棒.
k)涡混合器.
1)过滤器.
m)无菌混合纤维素酯微孔滤膜:孔径不大于0.45pm.
n)标准菌株:白色假丝酵母(ATCC10231)或巴西曲霉(ATCC16404)或等效菌株.
SN/T 5584-2024 5培养基和试剂 5.1稀释液 5.1.1改良letheen肉汤:见附录A中A.1.
5.1.2大豆酪蛋白卵磷脂吐温80(SCDLP)液体培养基:见A.2. 5.2计数琼脂 5.2.1沙氏葡萄糖氯霉素琼脂(SDCA):见A.3.
5.2.2马铃薯葡萄糖氯霉素琼脂(PDA):见A.4.
6操作步骤 6.1概述 除有特别说明外,从样品的处理到接种培养基的时间不应超过20min.
6.2样品处理和稀释 待测的样品应在室温下保存,不要温育、冷藏和冷冻样品.
稀释液用改良letheen肉汤或SCDLP 液体培养基,样品的处理和稀释按照SN/T5075的规定执行.
6.3计数操作 6.3.1倾注法 根据对样品污染状况的估计,选择1个~3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每个稀释度分别吸取1mL 样品匀液加人两个无菌平Ⅲ内.同时取1ml稀释液加人无菌平Ⅲ作空白对照.
计数琼脂可用SDCA或PDA,将冷却至46C左右的计数琼脂(可放置于46C士2℃恒温水浴箱 中保温)15mL~20mL,倾注到含有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平血及空白对照的平Ⅲ中,水平方向转动 平Ⅲ使其混合均匀.
待琼脂凝固后,正置平板,置于28C士1℃培养箱中培养,观察并记录培养第5天的结果.
6.3.2涂布法 取冷却至46C左右的计数琼脂(可放置于46C土2C恒温水溶箱中保温)15mL~20mL,倾注 根据对样品污染状况的估计,选择1个~3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每个稀释度分别吸取0.1mL 样品匀液加到两个琼脂平板上,用无菌涂布棒涂布均匀.同时取0.1mL稀释液加到琼脂平板上进行 涂布作空白对照.
正置平板,置于28℃士1℃培养箱中培养,观察并记录培养至第5天的结果.
6.3.3膜过滤法 取冷却至46℃左右的计数琼脂(可放置于46C士2C恒温水溶箱中保温)15mL~20mL,倾注 在平血中,待琼脂凝固后,将平板置于36C士1C培养箱中烘干至表面凝结水消失.
对适合进行膜过滤法的样品如漱口水、香水等,取两片无菌混合纤维素酯微孔滤膜,分别置于两个 灭菌的过滤器内,根据对样品污染状况的估计,每个滤膜上加人1mL样品或样品匀液,用100mL稀 2
SN/T 5584-2024 释液分3次淋洗样品并抽滤后,立即取出滤膜,将截留微生物面朝上,把滤膜紧密贴在琼脂平板表面.
同时取1mL稀释液过滤后,按照上述操作将滤膜贴在琼脂平板表面作空白对照.
正置平板,置于28C士1℃培养箱中培养,观察并记录培养至第5天的结果.
6.4菌落计数 用肉眼观察,必要时可用放大镜,记录各稀释度的计数琼脂平板上相应的霉菌和酵母菌落数,以菌 落形成单位(colony formingunits,CFU)表示.
7菌落数的计算与结果报告 7.1菌落数的计算 7.1.1选取菌落数在15CFU~150CFU,无蔓延菌落生长的平板进行菌落数计算.
7.1.2若其中一个平板有蔓延菌落生长且超过平板面积一半时,则不宜采用,面应以无蔓延菌落生长 的平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蔓延菌落不到平板面积的一半,面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即 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以2.代表一个平板菌落数.
7.1.3若只有一个稀释度平板上的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计算两个平板菌落数的平均值,再将平 均值乘以相应稀释倍数,作为每克(毫升)样品中霉菌或酵母菌落数结果.
7.1.4若有两个连续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时,按公式(1)计算.
N= (n0.1n)d 式中: N样品中菌落数; ∑C平板(含适宜范围菌落数的平板)菌落数之和; n第一稀释度(低稀释倍数)平板个数: n:第二稀释度(高稀释倍数)平板个数; d-稀释因子(第一稀释度). 7.1.5若稀释度的平板上菌落数均大于150CFU,则对稀释度最高的平板进行计数,其他平板可 记录为多不可计,结果按平均菌落数乘以最高稀释倍数计算.
7.1.6若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小于15CFU,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 计算.
7.1.7若稀释度平板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计算.
7.1.8若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不在15CFU~150CFU之间,其中一部分小于15CFU或大于 150CFU时,则以最接近15CFU或150CFU的平板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
7.2结果报告 7.2.1菌落数小于100CFU时按“四含五人"原则修约,以整数报告.
7.2.2菌落数大于或等于100CFU时,第3位数字采用“四舍五人"原则修约后,取前两位数字,后面用 0代替位数;也可用10的指数形式来表示,按"四舍五人"原则修约后,采用2位有效数字.
7.2.3若平板上为蔓延菌落面无法计数,则报告菌落蔓延.
7.2.4若空白对照上有菌落生长,则此次检测结果无效.
7.2.5称重取样以CFU/g为单位报告,体积取样以CFU/mL为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