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59.060.10 SN CCS W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661-2024 进出口棉花 重量检验 可移动件装智能衡重法 Cottonfor import and exportTestofweight- Intelligent weighing method for mobile devices 2024-12-16发布 202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566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技术中心、中华人 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青岛新晟泰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丽莎、董俊哲、王铭、张鹏飞、连素梅、高绪慧、刘春红.
SN/T 5661-2024 进出口棉花重量检验 可移动件装智能衡重法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对进出口棉花采用智能衡重进行件装重量检验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进出口原棉,包括细绒棉和长绒棉的重量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6102.1原棉回潮率试验方法烘箱法 GB/T6499原棉含杂率试验方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SV/T0188.1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第1部分:术语 3术语和定义 SN/T018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量conditionedweight 规定水分含量或回潮率下货物的重量.
[来源;SN/T 0188.1-2010 2.5] 3.2 毛重gross weight 货物及其包装物的重量.
[来源:SN/T 0188.1-2010 2.17] 皮重tare weight 货物的包装物重量.
[来源:SN/T 0188.1-2010,2.18] 3.4 净重net weight 不含包装物的货物的重量.
[来源:SN/T0188.1-2010,2.19] 4原理 通过智能设备的电子吊秤,夹取成包棉花逐件衡重,并进行图像采集与记录存储、数据自动统计分析.
1
SN/T 5661-2024 5仪器设备及检验器具 5.1可移动件装智能衡重系统(包括件装智能衡重模块及集成信息系统模块) 5.1.1称量范围:0kg~500kg.
5.1.2最小显示分度值(d):不大于0.5kg.
5.2电子关平 5.2.1称量范围:0kg~10kg 5.2.2最小显示分度值(d);不大于0.001kg.
5.3开包钳、剪刀 用于抽取棉花包装物.
5.4标准衡重砝码 衡重模块要求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之内.
6试验步骤 6.1仪器准备 6.1.1校准准备 按照可移动件装智能衡重系统(见5.1)使用说明书,开启系统电源,检查设备各项功能,确认电脑、 秤体、摄像头、打印机、摄像机处于正常状态.
移动至棉包前,待设备稳定后,确认衡重处置于摄像机可 视范围内.
6.1.2校准 6.1.2.1取标准衡重磁码(不小于100kg)置于设备正前.
6.1.2.2把衡重释与标准衡重磁码稳固链接.
6.1.2.3提升标准衡重砝码(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
6.1.2.4读取衡重秤数值,与标准衡重砝码数值最大允许偏差不大于0.5kg.
6.2测试 6.2.1毛重 6.2.1.1将要进行衡重的棉包置于可移动件装智能衡重系统(见5.1)摄像机可视范围内前臂挂钩处,并 进行稳固链接.
6.2.1.2系统前臂抓手自动提升棉包(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
6.2.1.3待稳定后读取衡重秤数值,以千克(kg)为单位,至少读取至小数点后1位数字.
6.2.1.4衡重秤数值读取后同步抓拍衡重图像信息,自动保存衡重的图像信息、数据与视频.
6.2.1.5条码打印机自动打印出该棉包信息,将信息条码贴于棉包后放下棉包,单包次衡重流程结束.
6.2.1.6单批次衡重结束,读取棉包总毛重,以千克(kg)为单位,结果读取至小数点后1位数字.
2
SN/T 5661-2024 6.2.2皮重 每批棉花的包装物要使用经过校准的电子天平(见5.2)进行称量,并以千克(kg)为单位记录结 果,读取至小数点后3位数字.
对于不同包装类型的棉包,其包装物称取数量不低于该型棉包数量的 1%,同一包装类型的棉包,其包装物称量数量不得少于3件,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比例称量.
同一 类型的包装,采取算术平均法计算其单包平均皮重;不同类型的包装,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其单包平均 皮重按照GB/T8170的规定,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2位数字.
6.2.3回潮率 原棉回潮率的测定按GB/T6102.1的规定进行.
6.2.4含杂率 原棉含杂率的测定按GB/T6499的规定进行.
7结果的处理和表示 7.1重量计算,见公式(1): W =Wn×M ...( 1 ) 式中: W一总净重,单位为千克(kg): W-一总毛重,单位为千克(kg) 一棉包数量,单位为包; M 1--单包平均皮重,单位为千克(kg).
计算结果按照GB/T8170的规定修约至整数.
7.2按公定回潮率计算公量,见公式(2): W=W.× 1R 1r 式中: W-公定重量,单位为千克(kg); W.
--总净重,单位为千克(kg); R棉花公定回潮率,%; 实际回潮率,%. 计算结果按照GB/T8170的规定,修约至整数.
7.3按公定回潮率及含杂率计算公量,见公式(3): W=W × 1r 1-2 ...( 3) 式中: W公定重量,单位为千克(kg); W.
-总净重,单位为千克(kg); R 棉花公定回潮率,%; r 实际回潮率,%; 实际含杂率,%; 2 棉花标准含杂率,%.
计算结果按照GB/T8170的规定,修约至整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