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01 CCS A10 GH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1301-2020 电子商务果品验收操作规范 Specificationfore-mercefruitsacceptance 2020-12-07发布 2021-03-01实施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
GH/T 1301-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的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文件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贮藏加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501/SC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农业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山东兴 合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 信息研究所、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乾石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尚卫东、宋烨、谢淑娟、郑晓冬、赵瑞、闫新焕、刘雪梅、吴建寨、周洁红、 郭静、王树利、郭荣敏、陈月敏、王华.
GH/T 1301-2020 电子商务果品验收操作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中鲜食水果验收的术语和定义、验收流程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果品电子商务贸易中的进货验收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 SB/T11197电子商务商品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果品电子商务平台fruitsonlineplatform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计算机、多媒体等)为从事涉及果品领域的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网上交 易洽谈的平台.
3. 2 果品在线销售商fruitsonline-sellers 在果品电商平台上开展果品营销活动的组织企业或个人.
4验收流程及要求 4.1验收流程 果品电商平台作为验收主体,按照与验收客体果品在线销售商约定的相关标准,通过平台方验收或 委托具备果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检验两种方式对果品在线销售商提供的果品货物进 行验收.
4.2验收标准 4.2.1交易双方应在果品采购合同文件中明确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资质证明、供货果品种 类、数量、包装规格、交货地点、运输和贮藏方式、质量指标要求(规格、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口感 等)、检测方法、检测报告、判定方法、违约责任等条款.
4.2.2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宜使用相关推荐性标准.
果品电商平台宜建立果品的 质量分级标准,控制供货果品保持质量稳定,可参照附录A中的内容制定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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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T 1301-2020 4.3验收人员 果品电子商务平台应配置专门的品控部门和验货人员.
4.4验收地点 交易双方宜在合同中约定验收地点,可在果品在线销售商的发货地或果品电商平台的收货地.
4.5设施与设备 果品电商平台宜配置质量检测实验室和相应的检测设备,条件允许的,宜进行实验室资质认定.
不 具备质量检测设备条件的,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质量验收.
检测设备应定期检定或校准.
4.6验收记录 4.6.1果品电商平台对果品进货验收的每步程序应有记录,并参照附录C建立进货台帐.
所验收项目 应记录齐全、数据真实、表述清晰.
记录应由验货人、审核人、批准人三级审核签字.
4.6.2对每批进货验收的程序记录应分批次归档管理.
宜建立电子台账,并进行数据备份管理.
记录 文件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2年.
5验收技术要求 5.1资料验收 交易收货方宜在到货前完成法律和合同规定的对本批次采购产品的相关资质和证明的查验.
适用 的话,包括但不限于: 一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证书、注册商标许可证、绿色食品认证证书、有机食品认证证书、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证书、代理商证明、经营授权证书等.
合同约定的质量证明,如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5.2货物验收 5.2.1实物验收 收货方应按照合同查验货物,保证实物与合同标的物相符.
5.2.2储运温度验收 收货方宜按照合同要求测量到货车厢温度及水果中心温度是否符合储运标准,应优先验收对温度 敏感的品类.
5.2.3包装和标签验收 5.2.3.1包装应清洁完好,包装方式和标签标识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外包装出现破 损的货物应及时清点数量并与承运商联系界定责任.
5.2.3.2标签应标明果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
宜按照SB/T 11197-2017中附录A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甄别.
5.2.4质量验收
GH/T 1301-2020 5.2.4.1抽样 应按照附录B的方法进行抽样.
样品应在全批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样品的检验结果适用于整个抽 验批次.
检验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扩大检验范围,增加抽样数量.
5.2.4.2安全指标检测 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62、GB2763对该种水果的要求.
供货方可提供本批次第三方农产品安全检测报告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果品电商平台可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
果品电商平台宜完善检测条件,对果品的安全指标进行自行检测或验证.
5.2.4.3品质指标检测 品质指标验收应符合合同约定,并包含对果品感官和基础指标的信息描述: 宜检测果实外观完整度、新鲜度、洁净度、气味; 宜检测果实可溶性固形物、硬度等基础理化指标,判断产品成熟度; 宜检测果实纵径、横径、单果重等规格指标: 宜检测果实机械伤率、病虫果率、腐烂率、畸形率的比例; 宜对果实切剖进行内部检验,如发现有内部病变或虫害时,应增加切剖数量.
5.3验收判定 5.3.1资料性验收判定 根据5.1提供的资料应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首次验收未满足合同要求,由果品电子商务平台 决定是否允许其限期补充整改,否则判为不合格.
5.3.2实物验收判定 经检测后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指标的果品,或无明确质量指标要求,经检测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的果品,判定为合格.
5.3.3综合判定 经果品电商平台综合评议,满足资料验收和实物验收相关要求的允许入库.
5.3.4争议复测检验处理 交易双方对验收结果有争议的,应由验收方进行复检.
如争议情节不可调节,应重新委托另外的第 三方检测机构复检,宜由国家法定仲裁检测机构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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