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 040. 20 68 GH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1305-2020 籽棉颜色检测仪 Seedcottoncoloranalyzer 2020-12-07发布 2021-03-01实施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
GH/T1305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委员会(SAC/TC40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寿县银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纤维检验所、蚌埠市纤 维检验所、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中华棉 花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御丰包装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国新、刘齐舟、刘从九、徐守东、王瑞霞、阮劲、周万怀、张恒军、吕涛、 周杰、李浩、朱其祥、李孝华、蔡盛楠、孙现章.
GH/T 13052020 籽棉颜色检测仪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籽棉颜色检测仪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光电法籽棉颜色检测仪的生产、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籽棉反射率reflectance degree of seed cotton 籽棉样品反射光的明暗程度,以Rd表示.
3. 2 籽棉黄色深度yellowness degree of seed cotton 籽棉样品黄色色调的深浅程度,以b表示.
4仪器测试原理与构成 4.1测试原理 白光光束以与棉样表面法线成45”角的方向入射于籽棉样品表面上,在法线方向上测量籽棉样品 表面反射光.
分析其中光谱成分和反射率大小,获得籽棉样品的Rd、b值.
4.2仪器构成 籽棉颜色检测仪由颜色检测部件、微型计算机、检测软件等三部分构成.
检测部件和微型计算机 通过USB或蓝牙通讯接口连接,检测软件安装在微型计算机上.
4.3部件功能 检测部件负责测量颜色参数(Rd,b),微型计算机和检测软件负责颜色分析和数据管理.
GH/T 1305-2020 5产品型号 改进型号:A、B、C.(可省略) 主参数:光源参数 特征代号:颜色 组别代号:籽棉 类别代号:检测仪器 一产品代号:棉花加工机械 示例:MJAZY-D65A,表示光源为D65的A型籽棉颜色检测仪.
6技术要求 6.1工作环境 仪器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20℃~40℃:相对湿度范围为20%RH~85%RH(无凝露).
6.2电源 颜色检测部件采用锂电池供电,数据处理微型计算机采用电池或交流电源供电.
6.3光源 仪器采用D65光源,光源色温为(6500土200)k.
6.4颜色检测部件 颜色检测部件的测试范围和测试误差,如表1.
表1籽棉颜色测试仪的测试范围和测试误差 测试指标 测试范围 测试误差 籽棉反射率(Rd) 40. 0~85. 0 ±2.0 籽棉黄色深度() 2. 0~15. 0 ±1. 0 6.5外观质量及装配要求 6.5.1整机外观 仪器表面光泽均匀,显示器件显示清晰、完整.
6.5.2装配要求 调节旋钮、按键、开关等灵敏、稳定,各连接件、紧固件紧固良好,不应有松动现象.
7试验方法 7.1开机预热 7.1.1检查检测部件和微型计算机之间的USB连接电缆或蓝牙通讯连接.
7.1.2打开检测部件电源,预热30min,使仪器工作稳定,启动微型计算机测量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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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T 13052020 7.2仪器的校正 在检测部件或微型计算机的校正菜单中启动校正程序.
根据仪器的提示,将仪器自带的校准用白 板、黑板,放在测量窗口,按下测试部件的测试按钮,或按动微型计算机校正按键,完成仪器校正.
7.3测试范围和误差试验 在仪器的测量模式下,对标准色板进行测试.
按下测试部件的测试按钮,或点击微型计算机软件 上的测试按钮,测试完成后,在微型计算机上读取测试结果(Rd、b).
每个籽棉样品测试5次,仪器 自动计算平均值作为该样品的Rd、b实测结果.
按式(1)计算测试误差.
式中: --测试误差: -仪器测量值; -标准色板原值.
7.4温度检验 在仪器工作温度范围内,选择最高、最低工作温度点,使用色板进行颜色测量试验.
7.5外观检验 采用感官检验法.
8检验规则 8.1出厂检验 8.1.1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6.4和6.5.
8.1.2抽样方法 采用逐台检验.
8.1.3出厂检验判定规则 8.1.3.1出厂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8.1.3.2判为不合格的产品应重新调整至复检合格后,方可出厂 服务平 8.2型式检验 8.2.1在下列条件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检验;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及性能时: c)正式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