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导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
前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全省科学规范编 制绿地系统规划,充分发挥绿地系统规划的引领作用,提高 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水平,在总结省内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城市绿地系统专项 规划编制要求;审批、实施与修改;附录.
本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 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技术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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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导则主编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目录 1 总 则 2 术 语 3 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要求 9 3.1基本规定, 3.2规划内容... ..10 3.3规划成果 .19 4审批、实施与修改 .21 附录一规划文本. .22 附录二规划图则, .25 附录三规划说明书. .27 附录四基础资料汇编. .32 附录五绿地分类. .34
1总则 1.0.1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全省城 市绿地规划建设水平,提高全省城市绿地规划的科学性、系 统性、规范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城《城市绿 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各地应本着“以人为本、生态 优先、绿色低碳、统筹协调、务求实效”的原则,结合当地 实际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1.0.3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纳入当地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具体的编制工作,应 委托具有相应风景园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或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
1.0.4《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 基础上,根据《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 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 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 域绿色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 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1.0.5《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 4
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