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八局/施工方案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六合高新科技城建设项目 原有建筑拆除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六合高新科技城建设项目原有建筑拆除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编制依据.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第三章施工计划 3.1进度计划. 3.2设备计划.. 3.3拆除顺序.. 3.3.1总体拆除顺序.. 3.3.2地上建筑拆除顺序. 3.4拆除流程.. 第四章施工准备... 4.1技术准备工作. 4.2现场准备. 4.3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4.4警示标识的准备. 第五章关键施工方法.. 5.1A/B局部厂房. 5.1.1施工工艺 10 5.1.2拆除机具. 10 5.1.3液压剪拆除工艺优点 11 5.1.4液压剪拆除注意事项. 11 5.2工艺管道及地下管线.. 12 5.2.1管道分布.. 12 5.2.2拆除前准备.. 13 5.2.3拆除施工工艺.. 13 5.2.4拆除作业中的风险及对策 14 第六章拆除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14 6.1安全管理... 14 6.1.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制度. 14 6.1.2拆除作业一般规定.. 15 6.2文明施工管理. 16 第七章施工组织. 16 7.1管理人员组织. 16 7.2劳动力组织... 第八章拆除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7
六合高新科技城建设项目原有建筑拆除施工方案 8.1重大风险点及特点. 17 8.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7 8.3应急救援常用物资. 18 8.4风险预防措施. 18 8.5信息报告程序... 18 8.6应急处置措施. 19 8.7应急物资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20 附图:应急救援路线示意图.. 21
六合高新科技城建设项目原有建筑拆除施工方案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3.苏建质安【2019】378号文 4.《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5.《房屋拆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6.《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7.《城市房屋拆迁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8.厂区原有图纸: 9.检测报告 10.其它相关专业规范及行业标准.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场地内原办公楼、食堂、宿舍、浆板贮藏库、烟肉为保留建筑,现状厂房2及 A/B厂房局部、酸站、原液站以及其他建筑、地下管线、道路等均需拆除(红框内为 待拆建筑).
其中:A/B厂房因规划红线要求,仅局部拆除,拆除建筑面积为15616m; 现状厂房2建筑面积57690m,建筑基地面积45900m: 酸站建筑面积2290m,建筑基底面积为917m,建筑层数为3层,地下一层, 建筑高度24.0米:
六合高新科技城建设项目原有建筑拆除施工方案 原液站建筑面积4075m,建筑基底面积为1193㎡,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高 度21.95米: 现场其他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管道支架、各种基础、管沟、管道、管线等拆除 清理、垃圾外运68850.27㎡: 原有铺装、路牙、坡道、台阶、道路、地坪等拆除清理、垃圾外运65615m”: 第三章施工计划 3.1进度计划 任务名称 工期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总工期 61 days 2021年5月1日 2021年5月31日 厂房2上部结构拆除 30 2021年3月20日 2021年4月30日 厂房2基础拆除 10 2021年5月16日 2021年5月25日 A/B厂房局部拆除 5 2021年5月6日 2021年5月10日 A/B厂房局部基础拆除 5 2021年5月16日 2021年5月20日 酸站、原液站拆除 5 2021年5月5日 2021年5月10日 建渣外运 35 2021年4月26日 2021年5月31日 3.2设备计划 序 机械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额定功率 号 (kw) 生产能力 备注 液压剪 1000KN 正常 长臂 2 挖机(带破碎头) 1m² 10 正常 长臂 3 挖机(带破碎头) 1.2m² 5 正常 4 挖机 PC400 2 正常 28米 臂长 5 汽车 10T 20 正常 6 起重机 40T 5 正常 汽吊 7 灌装酒水车 4 8 水冷切割机 50Mpa 2 22 正常 9 防毒面具 正常 3.3拆除顺序 3.3.1总体拆除顺序 本项目将优先拆除原有工艺设备和管道,然后拆除地上建筑、构筑、支架等, 最后在桩基施工阶段拆除地下管线.
3.3.2地上建筑拆除顺序 1.本工程采用长臂挖机和挖机共同作业,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栋拆 除,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 构原则进行拆除.
2.屋檐、阳台、雨棚、外楼梯、广告版等在拆除施工中容易失稳的外挑构件, 先予拆除.
3.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
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 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
4.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