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核安全导则 HAD501/05 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 国家核安全局
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 (2008年9月1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 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
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的方法和方案, 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
目录 1引言... 1.1概述, 1.2目的.. 1.3范围... 2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基本原则. 3核材料运输中实物保护系统应具备的能力 4组织机构和职责....... 4.1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领导小组 4.2核材料运输监控中心, 4.3核材料运输队伍.. 5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方案的内容 5.1核材料运输有关单位信息 5.2运输核材料的描述.. 5.3设计基准威胁的界定. 5.4运输工具、路线与安排, 5.5组织机构及职责... 5.6保卫措施 5.7通信安排 5.8响应力量的预先安排.. 5.9计划的正常运输路线和备用路线 5.10信息保密和保护.. 6I、II、Ⅲ级核材料运输的实物保护要求 6.1运输I级核材料的实物保护要求. 6.2I级核材料运输方式要求.. 6.3运输Ⅱ级核材料的实物保护要求, 6.4Ⅱ级核材料运输方式要求... 6.5运输Ⅲ级核材料的实物保护要求. 6.6Ⅲ级核材料运输方式要求. 名词解释... III
吴5I 1.1概述 相对于固定场所核材料的实物保护,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容易出现薄弱环 节,有可能发生非法转移或破坏核材料的行为.
为了规范核材料运输的实物保护, 防止核材料丢失、非法转移和破坏,必须对运输中的核材料实施纵深防御的保护 措施.
根据核材料运输的设计基准威胁和核材料的实物保护级别,制定并实施核 材料运输的实物保护方案,对核材料运输活动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能够有效应 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不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不对公众健康和环境造成 危害.
1.2目的 本导则的目的是对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提供指导,并作为核安全局审评和监 督检查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的依据.
1.3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核材料陆路、水路、航空运输的实物 保护.
2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基本原则 2.1与设计基准威胁和核材料实物保护别级相适应.
2.2注重人防,加强技防,使探测、延迟、响应相协调.
2.3纵深防御、及早探知、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2.4尽量减少核材料转运次数和转运时间,尽量缩短运输总时间.
2.5确保参与核材料运输的成员是可靠和胜任的.
2.6限制事先知悉运输方案的人数在必要范围内.
2.7尽量采用不固定运输日程,事先确定备用运输路线.
3核材料运输中实物保护系统应具备的能力 3.1能限制与运输无关的人员在运输工具附近区域活动,能及时探知未经授权 人员、材料、物品、车辆或船只进入运输控制区.
3.2能阻止或延迟未经授权人员进入运输工具,防止带入未经批准的材料或物 品,防止从运输工具内非法窃取核材料.
3.3保持通信畅通,对突发事件能立即作出有效响应,在当地公安部门或响应 力量到达之前能牵制和阻止入侵者的违法行动.
4组织机构和职责 4.1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领导小组 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由托运人负责.
托运人应会同承运人组成核材料运输实 物保护领导小组.
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建立核材料运输监控中心, 组织制定运输计划,制定或修订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处理运输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按报告制度向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核材料运输情况.
4.2核材料运输监控中心 核材料运输监控中心负责监控运输工具运行,接收和传达核材料运输信息,
负责与运输队伍、核材料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警卫部队、响应力量和有 关部门联络,按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向核材料运输实物保 护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处理运输后续事务, 4.3核材料运输队伍 核材料运输队伍可根据需要配备运输负责人、保卫负责人、押运人员、驾 驶员等有关工作人员,应对他们的分工和主要职责作出明文规定.
核材料运输 队伍应携带“押运文件包”和保卫装备.
5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方案的内容 5.1核材料运输有关单位信息 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的名称、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姓名、详细地址、通 讯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5.2运输核材料的描述 核材料名称、实物保护级别、数量(总量和净重)化学和物理特性、同位 素组成、富集度(铀-235、环、氟或锂-6的富集度)及运输货包的辐射水平(Sv/h)、 每年发运批次.
5.3设计基准威胁的界定 对核材料运输潜在事件的性质、可能性和风险后果进行评估,根据收集的信 息,识别可能的威胁,按照威胁的程度进行分类,再结合核材料实物保护级 别和运输沿途的治安状况,分析评价潜在不法分子的作案目的、行动规模、携带 武器和工具等试图非法转移和破坏核材料运输的威胁要素,从而确定核材料运输 的设计基准威胁.
5.4运输工具、路线与安排 从起点到终点使用的运输工具,运输日期、时间和路线,运输负责人姓名, 运输货包的类型、设计、规格、重量及货包拴系方案,如果一次核材料运输包括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工具,需要转换运输工具或中间临时贮存时,应将计划转 运的日期、时间、地点、负责人和保护措施分段描述.
还应说明运输工具全面维 护和检查情况,必要时携带备品备件.
5.5组织机构及职责 描述核材料运输组织机构,给出组织机构图,详细说明核材料运输实物保护 领导小组、运输监控中心、运输负责人、保卫负责人、押运人员、驾驶员等工作 人员的数量、组成和主要职责.
5.6保卫措施 保卫措施应与设计基准威胁和核材料实物保护保护等级相适应,还应考虑货 包规格和类型、运输路线、途中距离和地形、途中停留地点、运输方式、公众关 注的相关问题等因素.
保卫措施应包括如下内容: 1)核材料货包密封情况、途中监视与入侵探测措施; 2)押运人员和押运车辆配备情况; 3)运输途中可提供支持的响应力量及其联络方式; 4)核材料装运前对运输工具进行严格安全检查的规定; 5)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以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络规定; 6)在规定地点计划停留的实物保护措施; 7)非计划停留的应对程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