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140.60 CCS P 55 DB11 北京市地 方 标准 DB11/T2360-2024 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saf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small reservoirs 2024-1225发布 2025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2360-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制度管理.. 5设施运行管理. 6工程检查.
7安全管理. 8检查与改进. 附录A(资料性)检查记录表格 10 参考文献. 15
DB11/T 2360-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中华、樊博、韩丽、康凯、马东春、姚宣德、邱彦昭、赵翔、唐摇影、贾斌、 李丽雯、高晓龙、唐丽、王军红、武晓媛、邓捷铭、曹建武、高爽.
DB11/T 2360-2024 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制度管理、设施运行管理、工程检查、安全管理、检查与改 进.
本文件适用于总库容在10万立方米(含)以上,100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管 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小型水库管理责任单位 Responsible unit for smallreservoir management 小型水库产权者或实际管理小型水库的责任单位.
4制度管理 4.1安全运行管理应执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安全鉴定、除险加固、降等与报废等安全管理要 求.
4.2管理制度应包括:岗位职责、调度运行、闸门操作、防洪抢险、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检查、安 全监测、维修养护、隐患报告、库区管理、技术档案及信息化管理等.
5设施运行管理 5.1一般规定 小型水库的设施应满足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5.2工程基本要求 5.2.1水工建筑物 小型水库挡水建筑物、溢洪道、输水建筑物等工程应满足防洪和安全运行要求.
5.2.2管理设施 小型水库应配备防汛抢险道路、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及设施设备.
DB11/T 2360-2024 5.2.3监测设施 小型水库应配备基本的水文观测设施及必要的安全监测设施.
5.2.4通信设施 小型水库应具备两种以上有效通信手段.
5.3调度运行管理 5.3.1调度运用方案 5.3.1.1小型水库管理责任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编制调度运用方案.
5.3.1.2汛期应执行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不应超汛限水位蓄水.
5.3.2蓄水管理 5.3.2.1新建或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初次蓄水前应编制初期蓄水方案,必要时应分期蓄水.
5.3.2.2初期蓄水期应加密遥查和监测频次.
5.3.2.3未按期开展安全鉴定或存在病险未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应采取限制运用措施,必要时应空 库运行.
5.3.3放水管理 5.3.3.1放水管理应按照小型水库调度运行管理制度实施.
5.3.3.2闸门操作应由专人按照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5.3.3.3放水前应对放水建筑物、启闭设施进行检查.
5.3.3.4有间门控制的小型水库,放水前应向下游影响区域发出预警.
5.4抢险道路 土石坝防汛抢险道路应能直达坝顶和下游坝趾,路面宜硬化,满足日常管理和防汛抢险需要.
5.5标识牌 5.5.1小型水库工程区域主要通道口应设置标有小型水库名称、规模、功能、设计标准、管理单位等 内容的工程简介标识牌,设置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公示牌、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公示牌.
5.5.2坝端、泄洪设施进出口、启闭设施周边、蓄水区域、主要通道口等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类标识.
5.6坝顶交通 坝顶兼作道路的,应提出限制或者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标 线.
5.7库区管理 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库区水域巡查工作,发现破坏水利设施、占用水域、污染水质等行为应及时 制止,并开展后期治理工作.
对于重要事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5.8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划定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要求设置界桩和公告牌,依法加强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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