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cSG 云南电网公司管理制度 Q/CSG-YNPG-2-14-787-2011 云南电网公司低压居民集抄 建设与运行管理规定 (2011年版) 2011-07-10发布 2011-07-10实施 云南电网公司发布
Q/CSG-YNPG-2-14-787-2011 目录 前言 2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职责 5内容和要求. 5.1低压集抄项目立项管理 5.2低压集抄需求上报管理 5.3系统管理工作的监督 5.4系统建设要求, 5.5低压集抄现场勘查管理 5.6低压集抄方案制定 5 5.7低压集抄项目实施 8 5.8台区低压集抄设备联调.
8 5.9台区低压集抄验收, 6 5.10系统主站的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管理 6 5.11系统运用管理.... 10 5.12低压集抄设备台账管理 10 5.13低压集抄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管理 10 5.14通道运行维护管理 11 6检查与考核. 11 7附录 11
Q/CSG-YNPG-2-14-787-2011 前言 为规范供电局和县级供电单位低压居民集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面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云南电网公司电力营销与交易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由云南电网公司企业管理部易志生统一编号.
本规定起草部门:云南电网公司电力营销与交易部.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李俊松、熊峻、王雷、邓翔月、李云文、刘梅 本规定主要审核人:王文、李绍祥 本规定由廖泽龙批准.
本规定由云南电网公司电力营销与交易部负责解释.
Q/CSG-YNPG-2-14-787-2011 云南电网公司低压居民集抄建设与运行管理规定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云南电网公司低压居民集抄管理的工作职责、建设和运行管理内容和要求、 检查与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云南电网公司低压居民集抄工作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负荷管理系统功能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云南用电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停电管理规定(试行)》 《云南电网用电现场服务与管理系统三级应用建设方案》 《云南电网用电现场服务与管理系统停电管理建设方案》 《云南电网公司低压集中器订货及验收技术条件》 《云南电网公司低压采集器订货及验收技术条件》 《云南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 《云南电网公司低压电能表通信协设》 3术语和定义 3.1低压集中器 是一个配电区域电能信息采集和控制的设备,它通过信道对其管辖的低压采集器和各类 电能表的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存储和控制,并通过远程信道与主站交换数据.
以下简称为 集中器,并与采集器统称为终端.
3.2低压采集器 是用于采集和处理多个客户电能表电能信息,并通过信道与集中器交换数据的设备,采 集器的基本功能是实现协助集中器完成对电能表数据的抄收.
以下简称为采集器,并与集中 器统称为终端.
3.3WEB 本制度专指基于供电系统局域网的网页查询.
4职责 4.1云南电网公司 4.1.1负责全省低压集抄项目的确立:负责审批供电局低压集抄的需求.
4.1.2负责系统在全省范围的部署,建设全省的数据中心与集中应用.
4.1.3负责监测二级系统电能信息采集平台数据的采集情况和主站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全网 购、供、售全过程的电能信息数据.
4.2供电局 4.2.1负责二级系统在供电局的部署,建设和运维的低压居民集抄系统,完成供电局及县级 公司的居民电能表、台区数据采集与业务应用.
4.3县级公司 4.3.1负责三级系统在县级公司的部署,建设和运维低压居民集抄系统,完成县级公司的居 民电能表、台区数据采集与业务应用.
Q/CSG-YNPG-2-14-787-2011 5内容和要求 5.1低压集抄项目立项管理 云南电网公司负责云南省低压集抄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5.2低压集抄需求上报管理 5.2.1云南电网公司负责审批各供电局(州市供电公司)低压集抄项目的需求计划: 5.2.2供电局负责审核各县级公司的低压集抄项目需求计划,汇总后向云南电网公司上报低 压集抄的项目需求计划: 5.2.3县级公司负责向供电局上报低压集抄项目的需求计划.
5.3系统管理工作的监督 5.3.1云南电网公司负责对低压集抄二级、三级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5.3.2供电局负责低压集抄二级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以及三级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监督管理.
5.3.3县级公司负责低压集抄三级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4系统建设要求 5.4.1云南电网公司负责确定全云南低压集抄省市县三级系统的建设部署、逻辑构架、物理 构架.
5.4.2系统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电网用电现场服务与管理系统三级应用建设方案》《云南电 网公司低压集中器订货及验收技术条件》、《云南电网公司低压采集器订货及验收技术条件》、 《云南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实施,一级系统由云南电网公司负责建设、维护,二级系 统由供电局负责建设、维护,三级系统由县级公司负责建设、维护.
5.4.3系统建设应满足的功能要求: 5.4.3.1设置功能:可对主站的通信参数和抄表任务进行设置,并远程设置集中器的中继方 式、路由方式、通讯地址、电能表数量、电能表编号等.
5.4.3.2数据采集功能:系统可对各台区下的户表进行定时数据、冻结数据、总表数据、电 压合格率数据等的召测,并可按需设置抄表例日对表数据进行巡测.
5.4.3.3预付费功能:系统可对各台区下的电能表进行预付费操作(包括电量控制和电费控 制),并向客户发送用电信息及催缴费通知.
5.4.3.4遥控动能:系统可对任意满足《云南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能表进行 远程停、送电操作,并可对电能表内继电器状态进行召测.
5.4.3.5事件记录功能:可自动进行系统自检,储存发现设备(包括通信)异常的记录和报 警,报警方式包括本地报警和向主站报警:台区变压器缺相或停电时可自动上报相关报警信 息.
5.4.3.6权限管理功能:可对系统操作员的权限进行管理,防止非授权用户对系统设定的参 数或其他重要内容进行修改,并对其执行操作的权利范围加以限定.
5.4.3.7数据共享接口功能:系统数据信息能通过WEB对外开放,并可为其他系统提供数据接 口,实现相关数据的传输与交换.
5.5低压集抄现场勘查管理 5.5.1由供电局、县级公司负责组织低压集抄现场勘查.
5.5.2低压集抄现场勘查工作人员组成:供电局、县级公司低压集抄系统管理部门、台区管 辖部门片区分管负责人、施工安装负责人、客户所辖区域的物业管理负责人,必要时可增派 通讯、配电及终端设备厂家现场技术人员等其他专业人员.
5.5.3集抄现场勘查工作内容:台区规模、台区平面图、台区配电室位置、台区变压器容量、 台区低压走线情况、台区各用电性质电表数量及电表安装情况等.
5.5.4供电局、县级公司在完成集抄现场勘查后填写《现场查勘情况登记表》(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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