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cSG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企业管理制度 Q/CSG-GZPS231012--2020 广州供电局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 管理细则 2020-08-31发布 2020-09-01实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发布
本制度信息 制度名称 广州供电局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细则 制度编号 Q/CSG-GZPS231012-2020 上一版次编号 Q/CSG-GZPS231012-2017 上一版次发布时间 2017-08-21 二、规范业扩业务,明确各类业务报装资料.
三、修订供电电压等级要求.
主要包括:用电容量200千伏安(千瓦)及以 修编概要 下采用220V/380V供电.
增加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用电负荷估算、需要系数、 变压器配置、电房配置、功率因数标准、《公用电房协议》等要求.
四、删除业扩费用收取关于临时接电费的描述.
五、修订低压业扩配套项目管理模式与流程,由成本性调整为资本性项目进 行管理,物资供应方式转为乙供.
角色 人员 文炳林、周丹丹、麦绍辉、高慧、吴小飞、林镜星、谭韵、刘艳萍、晏小卉、曹 编写 蕊玥、马力、谭颂希、黎珂珂、汪婷婷、王国宇、李晋诗、徐文嘉、方莉璇、杨 晨、余亚宁、刘森欢、黄子龙、于露、潘绮玲、肖尧、谭志远、叶翠婷、曾丽华、 林奕波、李明君、黎志江 邱朝明 会签 赖单宏、陈健、苏崇文、索智鑫、熊文、饶毅、吴志刚、余平 审核 郭珊珊 批准 苏志鹏
广州供电局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细则 (Q/CSG-GZPS231012--2020)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深入践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实现营销服务 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益化,切实有效提高广州供电局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效 率,持续满足客户用电需求,特制定本细则.
1.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广州供电局各职能部门及直属各单位的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工作.
1.3本办法规定的业扩报装时限要求应按照上级单位和局最新文件及时调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办稽查(2009)76号) 《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方监能稽查(2014)131号)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T29328-2018)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43号) 《广州市电水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穗工信函(2019)814号) 《广州市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工信函 (2020】9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标准》(Q/CSG211014-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办法》(Q/CSG214003-2019)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2015)》(Q/CSG213003-2015) 《南方电网公司10kV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Q/CSG113007-2012) 《南方电网公司低压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Q/CSG113006-2012) 《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司2020年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通知》(南方电网市场(2020)6号) 《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十项举措的通知》(南方电网市场(2019)2号) 《南方电网公司进一步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南方电网市场(2017)12号) 《关于执行10(20)千伏业扩报装送电约定(容量、时间)协议的通知》(广供电市(2020)17 共39页第1页
号)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电价执行手册》(广供电市(2015)74号) 3术语和定义 3.1规范性简称 简称 全称 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省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局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区局 直属各供电局 3.2业扩服务类型 3.2.1用电咨询服务 指供电企业为客户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或解决方案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前期电源规 划、接入意见、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用能规划等专业指导.
3.2.2业扩报装 指为客户办理新装、增容用电业务手续,主要包括业务受理,制定并答复《供电方案协议》, 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峻工检验及装表接电,签订《供用电合同》,建立客户用电档案的 管理过程.
3.2.3变更用电 指包括减容、更名或过户、销户、暂停、改类、移表、分户、并户、暂拆、暂换、改压、 迁址等变更行为.
3.3三户模型 3.3.1客户 指可能或已经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用电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包括实际的用电客户、结算户、 租赁户等.
客户主要记录客户的社会属性.
3.3.2用电客户 指依法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用电关系并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不同用电地址的 视为不同用电客户,文中客户泛指用电客户.
供电电压为10(20)千伏及以上的客户 称为高压供电客户,供电电压为220/380伏的单、三相客户称为低压供电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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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结算户 指用于给用电客户结算电费的客户信息.
3.4报装容量 指供用电双方共同确定的当期新装、增容、减容等容量.
3.5装见总容量 指客户受电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含电动机)的总容量.
3.6需要系数 指用电设备组实际所需要的功率与额定负载时所需的功率的比值.
3.7同时系数 指用电设备组在最大负荷时运行的设备容量与全部设备容量之和的比值.
3.8业扩费用 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3.9客户受电工程 指客户为满足自身用电需求而实施的接受与分配电能电气装置,是位于负荷侧的电力线路 部分和客户受电变(配)电站等电力设施建筑工程的总称.
3.10隐蔽工程 指客户受电工程中,正常运行时被掩埋或覆盖的电力设施施工工程.
供电企业应对35千 伏及以上的高压客户、住宅小区或涉及资产移交的客户、重要客户等隐蔽工程进行把 关.
3.11峻工接电 指对客户受电工程总体峻工后的工程检验及装表接电.
3.12电子化移交 指将配网、营销基础数据在信息系统中实现图形、基础数据的实时、动态管理.
3.13用地红线 指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
3.14保安负荷和应急电源 3.14.1保安负荷 指用于保障用电场所人身与财产安全所需的电力负荷.
一般认为,断电后会造成下列后果 之一的,为保安负荷: 共39页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