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新建住宅项目 供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 二〇一三年十月
誉目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 4总则 6 5供配电系统 5.1负荷分级原则及供电要求 7 5.2电能质量及电压选择. 6 5.3供电方案设计原则, 10 5.4负荷计算原则 10 5.5无功补偿 11 6小区配电室 13 6.1所址选择 13 6.2配电变压器的选择 14 6.3开关设备选型 15 6.4主接线方式 19 6.5配电室形式、布置及相关要求 27 6.6对土建,门窗,给水排水及防漏水浸水、通风等的要求 32 6.7小区配电室建设范围及责权关系. 33 7低压配电系统 33 7.1建设范围 33 7.2基础资料 34
7.3供电要求. 34 7.4功率因数. 35 7.5谐波限制. 35 7.6接线方式 35 7.7低压电气设备 36 7.8电缆敷设及电缆通道 8过电压保护与接地 42 8.1过电压保护与绝缘配合 42 8.2防雷. 42 8.3接地. 43 9计量装置 47 9.1一户一表计量 47 9.2集中抄表计量(公建部分) 47 9.3配电方式 47 9.4计量装置 49 9.5箱体的制作要求 56 9.6箱体的安装要求, 59 10配电室综合环境监控系统. 60 10.1配电室系统结构(见附图10-1) 60 10.2配电室终端综合环境监控系统: 62 10.3配电室终端综合环境监控系统安装要求 62 10.4设备安装.. 64
11配电自动化系统. 65 11.1配电自动化系统组成结构(见附图11-1) 65 11.2配电自动化子站系统.
66 11.3配电自动化远方终端 67 11.4配电自动化通信方式 70 11.5配电自动化开关设备应具备的条件 71 11.6配电自动化主要技术指标. 71 11.7配电室配网自动化要求 72 12安全用具配置标准 73 12.1配电室内办公及各类设施的配置标准 73 12.2安全工器具柜外形尺寸图(见附图12-1) 76
1范围 1.1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建设的配电系统(以下简称配电系统)建设范围分为电力土建及电气两 部分.
1.2配电系统中电力土建的建设范围: 1)电源点至配电室电缆通道的建设: 2)配电室内的电缆通道的建设: 3)配电室低压出线至集中电表箱的电力通道的建设.
1.3配电系统中的电气建设范围: 1)电源点至配电室的电气建设: 2)配电室内的电气建设:配电室内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屏等电气建设: 3)配电室至集中表箱的电气建设:由配电室低压出线电续为始端,多层住宅或别墅一般采用放射 式接至一户一表电缆分支箱,然后出线到单元集中表箱:高层住宅单元接至单元的母线连接箱,通过母 线供电至楼层集中电表箱.
集中电表箱的出线不在工程建设范围内,每户的分户配电箱的总进线开关不 在工程建设范围内,但是在工程的验收范围内.
4)公共部分出线至电缆分支箱的电气建设:由公共部分低压出线电缆为始端,采用放射式的配电 方式,接至地下层的防火分区内的电缆分支箱或室外电缆分支箱,为动力、消防及不属于户表计量范围 的其它供电对象供电.
电缆分支箱出线不在工程建设范围内.
1.4供电设计和建筑电气设计范围及建筑电气设计提资要求: 建筑电气完成配电室低压柜出线开关后的内容,包括电缆T接箱,一户一表部分,及末端 配电系统.
建筑电气须提供配电室低压出线回路表,变压器建议安装容量,变电所至电缆T接箱,集中 表箱的线路通道走向等内容给供电设计方.
低压配电系统中的电力土建及电气建设范围则为供电设计范 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薪版本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