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80 C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948-2020 代替GB27948-2011 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air disinfectant 2020-04-09发布 2020-1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7948-2020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7948-2011《空气消毒剂卫生要求》.
本标准与GB27948-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原料要求”的内容(见第4章); 修改了“理化指标”的要求(见5.1 2011年版的4.1); 修改了“杀灭微生物要求"的文字表述(见5.2,2011年版的4.2); 增加了“金属腐蚀性”的要求(见5.3.2); 修改了“消毒效果评价方法”(见6.2,2011年版的5.2); -增加了“金属腐蚀性检验方法"要求(见6.3.2); -删除了“使用方法”中详细操作方法和步骤,改为概括性表述(见第7章,2011年版的第6章); 将“标签说明书"和注意事项”合并(见第8章,2011年版的第7章和第8章): 增加了附录A"空气消毒剂中和剂鉴定试验"(见附录A); 增加了附录B"金属腐蚀性试验"(见附录B).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上海市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省卫生健 康委综合监督局、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流波、王妍彦、陈贵秋、胡国庆、李炎、姚楚水、李新武、刘运喜、朱仁义、曹晋桂、 杨洪彩、李爱斌、朱子犁、张伟、武雪冰、孔丽娜、宋恒志、黄哗晖、夏信群、俞云表、李德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79482011
GB 27948-2020 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室内空气消毒的消毒剂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标签说明书 和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以杀灭空气中微生物为主要目的,并能达到消毒要求的室内空气消毒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366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 GB/T26371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卫生部(卫法监发C2002]282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气消毒air disinfection 杀灭密闭空间内空气中悬浮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2 空气消毒剂air disinfectant 用于空气消毒的消毒剂.
3.3 气溶胶喷雾aerosol spray 可发生雾粒直径范围在50μm以下,其中雾粒直径小于20μm的粒子占90%以上,喷雾流量 100 mL/min 以上的喷雾方法.
3.4 蒸消毒fumigation disinfection 利用加热方法使消毒液汽化进行空气消毒的方法.
3.5 气体消毒gas disinfection 化学因子以气体状态进行空气消毒的方法.
4原料要求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应符合GB/T26371的要求;二氧化氯消毒剂应符合GB/T26366的要求;其他 成分的消毒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GB 27948-2020 5技术要求 5.1理化指标 消毒剂有效成分含量、pH值和稳定性等理化指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5.2杀灭微生物要求 5.2.1实验室杀菌试验:在20℃~25C、相对湿度50%~70%条件下,消毒剂作用≤1h,对空气中白 色葡萄球菌(8032)的杀灭率应≥99.90%.
使用气溶胶喷雾法消毒时,消毒剂用量应≤10mL/m.
5.2.2现场试验:在自然条件下,消毒剂作用≤1h,对空气中自然菌的消亡率应≥90.0%.
使用气溶胶 喷雾法消毒时,消毒剂用量应≤10mL/m”.
5.3安全性要求 5.3.1毒理安全性 5.3.1.1急性经口毒性属实际无毒.
5.3.1.2急性吸人毒性属实际无毒.
5.3.1.3致突变试验为阴性.
5.3.2金属腐蚀性 应进行金属腐蚀性试验,并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腐蚀性等级.
6检验方法 6.1理化指标检测 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测定.
6.2消毒效果评价方法 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有关规定进行测定,其中空气消毒剂中和剂鉴定试验方法见附 录A. 6.3安全性检验方法 6.3.1毒理学指标检验方法 按《消毒技术规范3(2002年版)有关规定进行测定.
6.3.2金属腐蚀性检验方法 按附录B进行检验.
7使用方法 可采用气溶胶喷雾、加热汽化熏蒸或气体熏蒸方式进行消毒.
GB 27948-2020 8标签说明书和注意事项 8.1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应注明只能用于无人条 件下进行空气消毒.
8.2配制和使用空气消毒剂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包括戴好防护口罩、防护眼镜及防护手套;必要时使用 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如不慎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连续冲洗,严重时应及早就医.
8.3消毒时,应密闭门窗:消毒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应尽快离开;消毒结束后应待室内消毒剂降低至 对人无影响时,方可进人,情况允许时可开窗通风.
8.4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和二氧化氯等消毒剂对金属物品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臭氧对橡胶制 品有损坏,消毒时应尽量避免消毒剂直接作用于物体表面.
8.5熏蒸消毒时,应注意防火、防止烫伤.
8.6稀释液应现用现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