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4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 (试行) 解读 2025年2月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4版)
目 01 背景介绍 录 02 条文解读
一 背景介绍 重大事故隐患定义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 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 背景介绍 法律法规要求 》 第41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 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第90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