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 CCS A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4289-2024 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基本规范 Basic specification for rural public legal service 2024-09-29发布 2024-09-29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44289-2024 目次 前言 引言 V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5服务提供主体 5.1 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5.2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6服务人员 7服务内容与要求 7.1法律咨询与指引 7.2法治宣传教育 7.3矛盾纠纷化解 7.4 村法律顾问服务 8档案管理 9处理及 10服务评价与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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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428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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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司法厅、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 (义乌)律师事务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 院、中国计量大学、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坤、吴明、郑重、周连勇、张书、冯秀勤、朱丰雪、丁凡、王全永、 云振宇、侯月丽、李伟、钟丽、马晓蕾、邓希妍、顾长青、屈全胜、何苗苗、王爽、朱培武、钱荣富、 莫佳琳、刘晓倩、朱峰、朱孝磊、张宇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