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7-010 GB CCS Q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2151.34-2024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4部分:炭素材料生产企业 Requirements of the greenhouse gas emisson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Part 34:Carbon material production enterprise 2024-08-23发布 2025-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32151.34-2024 目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核算边界 5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6数据质量管理 7报告内容和格式 附录A(资料性)典型炭素材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10 附录B(资料性) 报告格式模板 11 附录C(资料性) 相关参数缺省值 18 附录D(规范性)非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的取值要求及证明文件 22 附录E(资料性) 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模板 82 参考文献 32
GB/T 32151.3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第34部分.
GB/T32151已经发布了以 下部分: 第1部分:发电企业: 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第4部分:铝治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 一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 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第19部分:热处理企业; 第21部分:铸造企业; 第22部分:畜禽养殖企业; 第23部分:种植业机构; 第24部分:电子设备制造企业; 第25部分: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 第27部分:陆上交通运输企业; 第28部分:矿山企业; 第29部分:机械设备制造企业; 第30部分:水运企业; 第34部分:炭素材料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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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炭素行业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山西聚贤 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昇瑞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赛迈科先进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阳碳素有限公司、湖南省长宁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继云、何川、张红、黄建国、杨明、张向军、冯建国、何红辉、袁吴、尚慧宁、届睿航、 段学良、陈红、杨胜、董增亮、余全豪、周明、吴建国、熊杰、郑建华、马卫、欧文斌、王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