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20.10 0 Z SOO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2151.10-2023 代替GB/T 32151.10-2015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Requirements of the carbon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Part 10:Chemical production enterprise 2023-12-28发布 2024-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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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151.10-2023 目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核算边界 5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6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7数据质量管理 8报告内容和格式 15 附录A(资料性)化工生产企业碳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17 附录B(资料性)报告格式模板 18 附录C(资料性)相关参数缺省值 25 附录D(资料性)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模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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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151.1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32151《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第10部分.
GB/T32151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第1部分:发电企业; 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治炼企业; -第4部分:铝治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业3,与GB/T32151.10-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将术语“燃料燃烧排放"更改为"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并修改了其定义(见3.7.2015年版的3.6),增 加了术语“碳排放”及其定义(见3.2); b)增加了报告主体使用外购绿色电力的处理方式(见4.1); c)增加了“计量与监检测”一章(见第5章); d)更改了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和热力排放因子的获取规定(见6.2.5.3,2015年版的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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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606)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 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 国际合作中心、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夫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深 售电有限公司、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天津 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绿色交易限公司、郑州计 量先进技术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现代能源环境 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