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20.10 0 Z SOO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151.14-2023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 加工企业 Requirements of the carbon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Part 14:Other non-ferrous metal smelting and processing enterprise 2023-12-28发布 2024-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32151.14-2023 目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核算边界 5计量与监检测要求 6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7数据质量管理. 8报告内容和格式 附录A(资料性) 其他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企业碳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12 附录B(资料性) 报告格式模板 15 附录C(资料性)相关参数缺省值 20 附录D(资料性)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模板 参考文献
GB/T 32151.1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32151《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第14部分.
GB/T32151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第1部分:发电企业; 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548)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清华大学、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有限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恩 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际铜专业协会(美国)北京代 表处、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 公司、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中铝环保节能集团 有限公司、北京绿色交易限公司、中关村现代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佛山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 广东埃文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玉娟、终庆、邵朱强、彭妍妍、李丹、赵永善、吴帅锦、陈瑞英、张惠红、杨萍、 张通嘉、翰丽萍、郭慧稳、赵万花、陆韬、刘正、赵洪、何宝宏、胡志杰、王郭亮、冯军宁、朱武勋、王建军、 张煜、李俊杰、鲁传一、刘滨、王辉军、秦旭映、张文婷、杜心、曹宁、张浩楠、鲍威、周永章、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