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192-2015 代替 HI/T 192-2006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 Criterion for Ecosystem Status Evaluation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5-03-13发布 2015-03-13实施 环境保护部 发布
HI 192 -2015 目次 前言 II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1 4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流程图. 5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 6专题生态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指标含义及数据来源 .19 附录B(规范性附录)二级指标计算方法 .24
HI 192 -2015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及 变化趋势,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指标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县域、省域和生态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生态区包括生态功 能区、城市/城市群和自然保护区.
本标准于200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 优化生态环境状况和各分指数的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 新增生态功能区、城市/城市群和自然保护区等专题生态区生态环境评价指标和计 算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I/T192-2006)废止.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 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 监测总站、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环境 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3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3月13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I
HJ 192-2015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指标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我国县域、省域和生态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
其中,生态环 境状况评价方法适用于县级(含)以上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生态功能区 生态功能评价方法适用于各类型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城市生态环境 质量评价方法适用于地级(含)以上城市辖区及城市群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 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状况评价方法适用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24255 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规程 HJ 623 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 SL 190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ccologicalindex 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即EI,数值范围0~100.
3.2 生物丰度指数 biological richness index 评价区域内生物的丰贫程度,利用生物栖息地质量和生物多样性综合表示.
3.3 植被覆盖指数vegetation coverage index 评价区域植被覆盖的程度,利用评价区域单位面积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表示.
3.4 水网密度指数water network denseness index 评价区域内水的丰富程度,利用评价区域内单位面积河流总长度、水域面积和水资源量 表示.
当水网密度指数大于100时,则取100.
3.5 土地胁迫指数land stress index 评价区域内土地质量遭受胁迫的程度,利用评价区域内单位面积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 土地开发等胁迫类型面积表示.
当土地胁迫指数大于100时,则取100.
HJI 192-2015 3.6 污染负荷指数pollution load index 评价区域内所受纳的环境污染压力,利用评价区域单位面积所受纳的污染负荷表示.
当 污染负荷指数小于0时,则取0.
3.7 环境限制指数environmentalrestrictionindex 是约束性指标,指根据区域内出现的严重影响人居生产生活安全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事项对生态环境状况进行限制.
3.8 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状况指数ecological index in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 评价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等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 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状况,即FEI,数值范围0~100.
3.9 环境质量指数cnvironmentalquality index 评价区域内环境质量状况,根据评价主体对象特征选择评价指标.
生态功能区的环境质 量指数主要从地表水质量、空气质量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质量等方面表示:城市环境质量主 要从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等方面表示.
3.10 城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cityccologicalindex 评价城市或城市群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即CEI,数值范围0~100. 3.11 生态建设指数rehabilitationindex 评价城市的生态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主要从生态用地比例、绿地覆盖率、环保投资占 GDP比例等方面表示.
3.12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指数ccologicalprotectindexinnaturereserve 评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即NEI,数值范围0~100.
3.13 面积适宜指数area suitability index 评价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面积等功能区划的合理程度,利用核心区面积 百分比表示.
3.14 外来物种入侵指数alien speciesinvasion index 评价自然保护区受到外来入侵物种干扰的程度,利用外来入侵物种数表示.
3.15 生境质量指数habitat quality index 评价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生境质量的适宜性,利用主要保护对象的栖息地质量表示.
3.16 开发干扰指数development disturbance index 评价人类生产生活对自然保护区的干扰程度,利用与开发活动有关的用地类型表示.
3.17 归-化系数normalization coeffici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