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7.020.50 CCS U 27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543-2023 代替GB/T4543-2008,GB/T3107-2008 救生烟火信号 Pyrotechnic distress signals 2023-11-27发布 2024-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454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4543-2008《船用烟火信号》和GB/T3107-2008(救生周用自亮浮灯及自发烟 雾组合信号》,与GB/T4543一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分类和标记示例(见4.1、4.2.2008年版的4.1、4.2); b)增加了教生圈自发烟雾信号投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3、6.4.2); c)更改了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和手持式火焰信号颜色要求(见5.3.5、5.4.3,2008年版的5.2.5.5、 5.2.6.3) ; d)将烟雾遮蔽率更改为烟雾浓度(见5.5.3,2008年版的5.2.7.3): e)增加了漂浮烟雾信号基本性能参数试验中的温度要求(见6.8.1); f)更改标记中的有效期为失效日期(见8.1.2008年版的8.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船舶脑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9)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江苏华海船舶信号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御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耀刚、陈华达、俞建雄、吴海涛、赵鑫、陆建明、吴新华、李恒.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4543,1984年首次发布为GB4543-1984,1991年第一次修订;2008年第二次修订 时,并人了GB3107.1~3107.2-1991、GB3107.8~3107.9-1991;本次为第三次修订,并人了 GB/T ; GB/T3107,1991年首次发布为GB3107.10-1991,2008年第一次修订为GB/T3107-2008.
snc
GB/T 4543-2023 救生烟火信号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教生烟火信号(以下简称烟火信号)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教生设备上配置的烟火信号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烟火信号pyrotechnics signal 用化学品混合物(如火药)被点燃后发出的火焰或烟雾作为识别的联络信号的统称.
3.2 火焰信号flare signal 化学品混合物被引燃后有焰燃烧并发出光和焰的信号.
注:通常作为夜间联络信号.
3.3 烟雾信号smoke signal 化学品混合物被引燃后无焰燃烧并发出烟雾的信号.
注:通常作为白天联络的信号.
3.4 自发烟雾信号self-activating smoke signal 使用时仅借助自动释放装置即能自行产生烟雾的信号.
4分类和标记 4.1分类 烟火信号按照使用方式分为下列四类: a)RF型一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 b)HF型一-手持式火焰信号; c)BS型-漂浮烟雾信号; d)LS型一一救生圈自发烟雾信号. 4.2标记 烟火信号的标记由本文件编号、使用方式型号、燃烧持续时间、光强顺序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