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220.40 CCS R 6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781-2023 代替GB/T26781-2011 海区浮动助航标志配布导则 Directives on the layout of floating aids to navigation 2023-11-27发布 2024-06-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6781-2023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体原则 5分类配布要求 6技术要求 7其他要求. 参考文献
GB/T 2678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6781-2011《海区浮动助航标志配布导则》,与GB/T26781-2011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b)删除了术语“浮动助航标志"(见2011年版的3.1); d)更改了“配布原则”为“总体原则”及其内容(见第4章,2011年版的第4章); e)更改了港口或航道(水道)人口标志的配布要求(见5.1,2011年版的5.1.1、6.2.1); f)删除了港口或航道(水道)人口标志中大型助航浮标和灯船的灯光射程要求(见2011年版的 5.1.2) ; g)更改了自然水深航道航标配布图(见图2.2011年版的图2); h)更改了船舶定线制水域浮动标志配布要求(见5.4,2011年版的5.4): i)更改了桥区航道最远点浮动标志的配布要求(见5.5.2,2011年版的5.5.2); j)更改了桥区航道转弯处的浮动标志配布要求,增加了连续多个桥区航道的浮动标志配布要求 (见5.5.3,2011年版的5.5.3): k)增加了游艇等小型船舶专用航道的浮动标志配布要求(见5.6); 1)增加了复式航道的浮动标志配布要求(见5.7); m)更改了锚地的浮动标志配布要求(见5.8.1,2011年版的5.6.1); o)更改了港池灯浮标的灯光要求(见5.8.4,2011年版的5.6.4); p)增加了海上风电场的浮动标志配布要求(见5.8.5.3); q)更改了危险物水域的浮动标志配布要求(见5.9,2011年版的5.7); r)增加了冰冻水域的浮动标志配布要求(见5.10); s)更改了虚拟AIS航标的技术要求(见6.1 2011年版的6.1.1); t)更改了航道入口、分岔处和转向点位置设置浮动标志的技术要求(见6.3,2011年版的6.1.3); u)增加了具备安装条件的浮动标志加装遥测遥控终端的要求(见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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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海事局、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厦门航标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聂凯、李慧敏、杨力、沈金城、李文锋、胡伟、王亚辉、曾涛、阳建云、赵净波、姚高乐、 贾琼、郭小飞.
本文件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s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