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 HB4-22002 FL 4700 代替HB4-2-1999 导管的公称尺寸 Nominal dimension of tube 2003-02一24发布 2003-02-24实施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发布
HB4-2-2002 前 言 本标准是对原航空工业标准HB4-2-1999《导管假定直径》修订而成.
此次更改的主要内容是,在HB4-2-1999规定的假定直径之外,增加了公称外径、公称内径和公称 壁厚的定义和标准的标记方法.
本标准生效日起,代替HB4-2-1999.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和西安飞机制造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俊昇、许广吉、孙忠志.
本标准于1967年首次发布,1976年第一次修订,1983年第二次修订,1999年第三次修订.
HB4-2-2002 导管的公称尺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导管的公称外径、公称壁厚、公称内径和假定直径的定义以及扩口管路连接用的相应 尺寸系列.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行业的管路系统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 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B6662航空管子外径与壁厚尺寸 3导管的标称尺寸 3.1公称外径(DN) 如图1,公称外径是指半成品管外径的名义尺寸,是管子供货时的主要规格尺寸之一,采用D作为 标记,同时推荐用作管路系统标准的规格标志.
导管公称外径的标准尺寸系列一般由相应的管路系统零 组件规范、技术条件和图样标准从HB6662所规定的规格中选取,扩口管路连接件航空行业标准中第2 尺寸系列所采用的导管公称外径符合如下尺寸系列: 3、4、6、8、10、12、14、16、18、20、22、25、28、30、32、34、36、38.
DN dN do 图1 3.2公称壁厚(e) 公称壁厚是指半成品管的壁厚名义尺寸,也是管子供货时的主要规格尺寸之一,采用e作为标记.
导管公称壁厚的标准尺寸系列一般由相应的管路系统零组件规范、技术条件和零部件标准从HB6662所 规定的规格中选取.
3.3公称内径(d) 公称内径是指半成品管的内径名义尺寸,用d作为标记,由公称外径减去公称壁厚的两倍求得.
仅 用于计算导管的标准流通截面积和流量.
公称内径系列及对应的流通截面积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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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4-2-2002 表1公称内径和流通截面积 单位为毫米 dN 流通截面积F,cm² dN 流通截面积F,cm 2 0.0314 25 4.909 3 0.0707 28 6.158 4 0.1257 30 7.069 6 0.2827 32 8.042 8 0.5027 35 9.621 10 0.7854 40 12.57 12 1.131 50 19.63 14 1.539 09 28.27 16 2.011 70 38.48 18 2.545 80 50.27 20 3.142 100 78.54 22 3.801 3.4 假定直径(d) 假定直径是-个虚构的尺寸,名义上是指导管壁厚为1mm时的公称内径,用d表示.
扩口管路连 接件航空行业标准中使用的导管假定直径系列按表2规定.
表2假定直径系列 单位为毫米 假定直径 公称外径 公称内径 流通截面积F 假定直径 公称外径 公称内径 流通截面积F do D dN cm² do D dN cm² 12.8 1.287 2 3 2 0.0314 13 15 13 1.327 13.5 1.431 3 4 3 0.0707 14 16 14 1.539 15.5 1.886 4 0.1257 16 18 4 6 16 2.011 4.8 0.1810 18 20 18 2.545 6 0.2827 20 22 20 3.142 6 8 6.7 0.3526 22 24 22 3.801 8 0.5027 25 27 25 4.909 8 10 8.5 0.5675 28 30 28 6.158 10 0.7854 30 33 30 7.069 10 12 10.2 0.8171 32 35 32 .8.042 12 14 12 1.131 35 38 35 9.62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