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智造空间防火设计导则 2025年版
前言 收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23)18号),同时也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 本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相关要求,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 间,解决本市智造空间防火设计中的难点问题。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 委联合市消防救援局结合本市智造空间防火设计工作实际,组织华东建筑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试点 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
各单位在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质量 安全监管处(消防审查验收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799号世 博滨江大厦北座)。
本导则首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导则共分5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平面布置、 安全疏散、消防设施。
主编单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消防救援局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审查事务中心
上海增德防火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安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宁宇安全防范技术事务限公司 编委会主任:裴晓谈迅 编委会副主任:李宜宏刘菲缪鹏飞杨波 主要起草人:党杰杨波孟欣王薇高月霞浦昊 李晏殷颖智胡杰周峰陶玲邢利 曹晴烨杨骥冯静慧李云贺姚一平黄海丹 洪正彦杨昊桢阮大康刘飘季晨陆琼文 焦玲玲吴帆洪彩霞罗林 主要审查人:阐强寿炜炜马哲戴就高穗
1总则 1.1为预防智造空间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本 市智造空间防火设计,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智造空间项目。
1.3智造空间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导则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 和本市现行标准中关于“厂房”的相关规定。
【说明】智造空间(也称工业上楼)属于多层或高层丙2、丁、戊类 厂房。
2一般规定 2.1智造空间不应与民用建筑组合建造。
【说明】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厂房不应与民用建筑组合建造, 示意图见图2.1.1至图2.1.5。
民用建筑不应 民用建筑不应 与厂房组合建造 民用功能 与厂房组合建墙 厂房 厂房 厂房 民用功能 厂房 图2.1.1组合建造创面示意图1 图2.1.2组合建造剖面示意图2 地上厂房 建筑投影线 厂房 厂房 民用建筑不应 与厂房组合建造 民用功能 房 下 图2.1.3组合建造剖面示意图3 民用建筑不应 厂房 民用建筑不应 与厂房组合建造 与厂房组合建造 民用动 厂房 民用功能 房 厂房 图2.1.4组合建造创面示意图4 图2.1.5组合建造创面示意图5 2.2智造空间的危化品安全管理和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