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 琼建定(2007)110号 各市、县建设局,有关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随着我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业市场劳务价格有了较大幅度的上 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已偏低.
为了反映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的变化, 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引导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 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间题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筑 市场实际状况,经研究,决定对现行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 修结工程综合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定额人工单价由现行的标准调至34.39元/工日.
二、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参与取费,按价差处理,只计 算税金.
现行定额中与人工费有关的项目,仍按现行定额规定执行.
三、本次调整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 订的施工合同中对人工单价调整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 约定的,按工程实际进度分割,2007年7月1日前已经完成的部分按 原标准执行,未完成部分按本调整标准执行.
四、装修装饰人工单价按原标准40元/工日不变.
本次人工单价调整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执行中如发 现问题,望及时,以利于妥善解决.
海南省建设厅 二00七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 琼建定(2008)89号 各市、县建设局,有关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 自2007年9月份以来,随着物价的提高,我省建筑业市场劳务价 格也有较大幅度的上涨.
经调查测算,决定对现行建筑、安装、市 政、园林绿化、修工程综合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修工程人工单价由现行的 34.39元/工日调至41.27元/工日.
二、单独的装修装饰工程人工单价最低限价为55.00元/工日, 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合同书中确定人工单价.
三、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参与取费,按价差处理,只计 算税金.
现行定额中与人工费有关的项目,仍按现行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次调整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08年6月1日前已 经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标准执行,未完成部分的工作量按本调整标准执 行.
如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的内容执行.
本次人工单价调整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执行中如发 现问题,望及时,以利于妥善解决.
海南省建设厅 二00八年五月六日
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 琼建定(2009)239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有关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 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业市场劳务价格有了较大幅度 的上涨,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 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使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符合市场实际.
经调查测算,决定对我省现行工程综合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修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由现 行的41.27元/工日调至49.52元/工日.
二、单独的装修装饰工程人工单价最低限价为60.00元/工日, 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合同书中确定人工单价.
三、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参与取费,按价差处理,只计 算税金.
现行定额中与人工费有关的项目,仍按现行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次调整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 订的施工合同中对人工单价调整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 有约定的,按工程实际进度分割.
2010年1月1日前已经完成的工作 量按原标准执行,未完成部分的工作量按本次调整标准执行,定额人 工单价调整后,其单价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发、承包双方可 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
本次人工单价调整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执行中如发 现问题,望及时,以利于妥善解决.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琼建定[2010]289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建局,有关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 单位: 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业市场劳务价格有了 较大幅度的上涨.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 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使现行定额人 工单价符合市场实际,经调查测算,决定对我省现行工程综合 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修工程定额人工单 价由现行的49.52元/工日调至56.03元/工日.
二、单独的装修装饰工程人工单价仍按琼建定[2009]239 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限价60元/工日执行.
三、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参与取费,按价差处 理,只计算税金.
现行定额中与人工费有关的项目,仍按现行 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次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单位与施工 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人工单价调整有约定的,按合同约 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实际进度分割.
2011年1月 1日前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标准执行,未完成部分的工作量 按本次调整标准执行.
定额人工单价调整后,其单价仍不能满 足实际工程需要的,发、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
本次人工单价调整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执 行中如发现问题,望及时,以利于妥善解决.
房和 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人工单价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15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