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L 77 ICS 35.24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5421-2025 城市公共设施 :非物流用智能储物柜 服务规范 Urban public facilitiesIntelligent storage lockers of non-logistics- Service specification 2025-02-28发布 2025-06-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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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5421-2025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4.1智能储物柜 4.2组织管理 5服务内容及要求 5.1 一般要求 存取服务 5.3 逾期处理服务 5.4 处理服务 3 5.5 扩展服务 5.6 监控服务 5.7 满意度调查 6运维管理 6.1 布设 6.2撤柜 6.3维护 6.4安全和应急 7评价与改进 7.1评价内容 7.2组织和流程 7.3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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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5421-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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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7)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西安长安大学工程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关村乐家智慧居住区产业技术联盟、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北京标准化协会、深圳市沐腾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未来数字产业有限公司、绿建智 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政通人和(上海)技 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娄宇、董荫、郑开峰、侯全华、刘知羽、翟传明、贾磊、姚翠友、丁录永、 张永刚、刘红平、蓝俞静、毛鑫、肖艳娟、李洪鹏、李达、李鹏、程卫东、李志华、联玥、井晓鹏、 杨艳红、孙明、郑巧英、刘丹丹、卢希、付东普、王瑛、于思洋、田川、王胜、刘晓英、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