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HG 20536-93 聚四氟乙烯衬里设备 1994-05-07发布 1994-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聚四氟乙烯衬里设备 主编单位:化工部设备设计技术中心站 亦工 索耿雅 实施日期:一九九四年九月一日 化工部工程建设标准编辑中心 1994北京
化学工业部文件 化建发(1994)339号 关于发布化工行业标准 《聚四氟乙烯衬里设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化工厅(局、公司)、各有关设计 单位: 由部设备设计技术中心站组织编制的《聚四氟乙烯衬里设 备》,经审查,现批准为化工行业标准,编号为HG20536-93.
自一 九九四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部设备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管理,由部工程建设标 准编辑中心负责出版发行.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告部 设备设计技术中心站.
化学工业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
次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2.引用标准 (2) 3.设计时应考虑的因素 (2) 4.衬里设备的结构设计 (3) 5.衬里设备的制造 (8) 6.技术条件 (10) 7.检验和验收 (11) 8.试验方法 (12) 9.贮存、装卸、运输和安装 (12) 编制说明 (15)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0.1本标准规定了碳素钢、低合金钢制化工设备内衬(松衬)聚 四氟乙烯的结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试验方法及贮存、装卸、 运输和安装等要求.
1.0.2本标准适用于: 设计温度:>一20℃~≤180℃ 设计压力:≤0.6MPa(表压) 设备单节高度或长度:≤1400mm 简体直径:≤2000mm 1.0.3本标准不适用于: 带夹套加热的设备和带螺纹连接件; 直接火焰加热的设备; 受辐射作用的设备; 有振动和温度骤变的设备; 真空设备; 经常搬运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