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7. 020 N 7719 团 体 标 准 T/CCPEF 086-2024 生态环境数智化监测与预警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igital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2024-12-05发布 2025-01-05实施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 发布
目录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5技术要素, 6预期目标 7综合报告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长光禹辰信息技术与装备(青岛)有限公司、珠海鼎 正国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鸿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南昌云宜然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关 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艾利维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青岛罗博飞海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芯 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旭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鼎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北研生态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海南大学、海南擎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合肥恒宝天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羚牛生态科 技有限公司、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卫星(安徽)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网动力(北京)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天和翔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新民、张军强、平翌、孟楠、张峰、张祺杰、张维民、施利燕、马秀芬、 孙铭锐、徐伟嘉、林虹宇、陈振波、王赛、王团团、王永、赵其明、戈燕红、李先峰、冯一帆、余 杰、程琳、金建东、王家恒、李龙彬、侯云、宋秀红、张雷、冯军、王宜瑞、韩孜赞、屈君、李志 高、刘影、山洪武、袁晓树、贺海波、靳媛媛、赵青、王雪强、林井杰、杨水林、王玉珍.
生态环境数智化监测与预警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数智化监测与预警技术的基本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生态环境监 测与预警过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环境监测和预警活动,也适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生态环境 监测工作,其他机构从事的生态环境监测和预警活动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T17989.2常规控制图 GB/T 4883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J 1130 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 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T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91.2-202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91.1-201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数智化监测 digital and intelligent monitoring 通过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建立起的与数字化相适应的新一代监测技术 体系,所采取的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分析、监控、安全等全链条的流程化、全天候、 立体化、智能化监测数据.
3.2 污染物全天候立体实时在线监控(监测)系统all-daythree-dimensionalreal-time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for pollutants 是由能够满足长距离、多因子、大范围、多空域的污染物实时在线立体监测(含监控) 系统、立体的气象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和监控中心组成.
3.3 数智化数据处理系统digital intelligent data processing System 2
安装在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环保)平台上、通过加密的有线或无线网络系统与污染物全 天候立体实时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连接,对监测数据进行数智化学习和分析,能够做到对 污染物溯源和预警的数据接收和数据处理系统.
3. 4 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QC) 指为了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或活动.
3. 5 预警阔值early-warning threshold 对生态环境和周边人员产生危害时所设定的监测参数警戒值.
4基本要求 4.1组织机构 4.1.1应具备环境检测机构CMA资质,有半年以上的专业环境监测工作资历.
4.1.2具备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实验环境等.
4.1.3承诺和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环境监测活动.
4.1.4在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对出具的数据负责.
4.1.5有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程序,并严格执行.
4.2从业人员 4.2.1须是从事的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2关键岗位人员及其职责明确,有半年以上的环境监测资历.
4.3质量体系 4.3.1质量体系应覆盖环境监测活动所涉及的全部场所,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 导书和记录.
4.3.1.1质量手册应阐明质量方针和目标,描述全部质量活动的要素,规定质量活动人员的 责任、权限和相互之间的关系,明确质量手册的使用、修改和控制的规定等.
4.3.1.2程序文件应明确控制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分配、活动过程规定和相关质量技术要 求,具有可操作性.
4.3.1.3作业指导书要有针对特定岗位工作或活动应达到的要求和遵循的方法.
4.3.1.2记录包括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
质量记录是质量体系活动所产生的记录:技术记录 是通过各种环境下的特定监测清单对各项监测活动所产生的记录.
4.3.2日常质量监督 日常质量监督应覆盖监测全过程,包括监测程序、监测方法、监测结果、数据处理及评 价和监测记录等,对于监测活动的关键环节、新开展项目和新上岗人员等应加强质量监督.
4.3.3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应有量值溯源计划并定期实施,在有效期内使用.
量值溯源方式包括: a)检定: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且国家有检定规程的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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