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80 CCS A 18 T/CCPS 团 体 标 准 T/CCPS0011-2024 家庭教育人才培养服务规范 Family education talent cultivation service standards 2024-09-05发布 2024-09-05实施 中华文化促进会发布
T/CCPS 0011-2024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培养原则 5培养机构.. 2 6培养目标. 2 7课程要求 8培养实施. 5 9服务管理 10服务评价. .7 11持续改进. .8 附录A(资料性)基础知识课程内容 11 附录B(资料性)从业能力课程内容 12 参考文献.. 15
T/CCPS001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艺博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优家在线(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华文化促进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艺博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优家在线(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华文化促进会 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聊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山东省正家家庭教育研究院、珠海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南 充市家庭教育学会、张家口心理学会、包头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北京鸿国际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邢台 市爱家心理咨询职业培训学校、北京新橄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飞迪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向军 心理咨询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阜瑞心理咨询(厦门)有限公司、东方青苹果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 中企人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心悦康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乐山市卓行家庭教育研究院、北京育诚教育咨 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启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宇凰潜能培育基地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温州爱永方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商丘市成长心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欧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个个达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贵州尚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嘉人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宇辉心理健康工作室、山 西职立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金华毛晓波心理咨询有限公司、衡水市宋荣香青少年心理研究所、广州如一生 涯心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带动教育科学研究推广中心、北京易教蓝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学思铭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青智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菏泽市京华职业培训学 校.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戴东、王连森、高娜、王力波、王力青、丰柯、贾冕、常方圆、贾燕霞、毛晓波、 宋荣香、秦楠、谢惠君、李向军、秦瑶瑶、钱程、郝延明、邱清春、曲重莲、卓婕、王金衡、罗俊楠、霍卫 国、张俊芳、张、杨笛、李文、林昱辰、高宇辉、陈麒宇、彭梨花、李红霞、魏明雪、胡波、崔鹏.
Ⅱ1
T/CCPS 0011-2024 家庭教育人才培养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和服务的培养原则、培养机构、培养目标、课程要求、培养实施、 服务管理、服务评价和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和服务活动的开展与评价,主要涵盖家庭教育领域的人才培训、课 程设置、服务流程和质量评价等方面:该文件一般面向教育机构、培训机构、家庭教育指导师、社会服 务组织以及相关企业团体,旨在规范家庭教育服务的专业化、系统化和标准化,以提高家庭教育的整体 水平,促进家长和孩子的健康成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T17242处理指南 3术语和定义 3. 1 家庭教育family education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家庭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进行的引导和培养,旨在帮助孩子形成良好的品 德、价值观和生活习惯:这种教育不仅涉及学业支持,还包括情感关怀、社交技能和个性发展等方面.
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为孩子的全面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促进他们健康、幸福地发展.
3. 2 家庭教育人才培养服务family education personnel training service 家庭教育人才培养服务是通过系统培训和专业支持,提升家庭教育工作者、家长及相关从业人员 的知识和技能,旨在促使家庭更有效地参与儿童的教育与发展.
它包括提供专业培训、职业发展支持、 咨询服务、资源整合和社区网络建设,以帮助家庭应对教育挑战,创造更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
4培养原则 4.1目的性 从专业能力、社会能力、个人能力、方法与学习能力等方面开展培养,满足家庭教育从业人员能力
T/CCPS 0011-2024 的需求.
4.2规范性 对家庭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途径、时间节点、阶段性成果实行规范化管理.
4.3科学性 遵循家庭教育规律和生活教育的特点,提供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培养服务.
4.4思想性 落实家庭教育法规与政策、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养.
4.5公正性 在学习领域课程、模块化课程、培养中心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宜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价 组织,监督并合理评价家庭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
5培养机构 5.1资质 5.1.1培养机构应由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相应的场地设施和师资力量,能承担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基 础课程的教学任务.
5.1.2培养机构应负责家庭教育人才基础课程的教学和考核,为学员提供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5.2质量管理 5.2.1应明确家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服务质量手册.
5.2.2应明确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人员明晰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
5.2.3应制定家庭教育人才培养服务质量所需的文件,包括制度和记录等.
5.3服务质量过程控制 5.3.1家庭教育人才培养服务的提供过程应严格遵循服务质量手册和相关流程.
5.3.2应识别、分析对服务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过程,并加以控制.
5.3.3应真实、全面、及时、准确记录家庭教育人才培养服务情况.
5.4监督机制 5.4.1应建立家庭教育人才培养服务机构监督机制,设立对外公开监督电话和专人监督岗位,负责处理 日常公共监督事宜.
5.4.2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机构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活动事项,事先向主管部门履行报告 手续,接受监督.
5.4.3应建立公共关系舆情管理制度,自觉向利益相关方报告工作进展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和回 应利益相关方及社会的咨询、质疑,并及时回应或辩护,维护机构的公众形象.
6培养目标 6.1培养具有公益意识、创新精神,具有以提升儿量和家庭福社为本的现代家庭教育理念、尊重与关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