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20.10 CCS Z 00 团 体 标 准 T/CECRPA009-2024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通用硅酸盐水泥 Greenhouse gases-Quantitative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Common portland cement 2024-12-11发布 2024-12-11实施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发布
T/CECRPA009-2024 目次 前 言 II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量化目的和范围. 5清单分析. 6影响评价 7结果解释. 8产品碳足迹报告 附录A(资料性)数据收集清单 附录B(资料性)相关参数. I1 附录C(规范性)数据质量评价 .12 附录D(资料性)全球变暖潜势值 13 附录E(资料性)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 14
T/CECRPA00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水泥协会、中 国标准化协会、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一渤、李艳萍、何捷、赖明、王宗爽、王郁涛、马召坤、王靖东、股丽娜、 赵旭东、李聪、吴莉萍、崔敬轩、孙志辉、倪亚玲、张昕、谢朋、况悦、赵亚洲、唐蕊、肖琼、银洲、 聂春雷、李晓萍、薛瑶、张杰.
T/CECRPA009-2024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通用硅酸盐水泥 1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碳足迹量化的方法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碳足迹量化工作,其结果可作为产品碳足迹绩效评价、产品碳足 迹信息披露、环保信息公开等不同应用的依据.
碳抵消不在产品碳足迹量化的范围内.
本文件仅针对单一影响类型,即气候变化,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产生的其他方面环境潜在影响,也 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可能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影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21372 硅酸盐水泥熟料 GB/T 24067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CETS-AG-02.01-V01-202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行业 3术语和定义 GB/T24067-20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通用硅酸盐水泥monportlandcement 以硅酸盐水泥熟料、适量的石膏及规定的混合材料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3.2 硅酸盐水泥熟料portland cement clinker 以适当成分的生料般烧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产物.
[来源:GB/T21372-2024,3.1] 3.3 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GHG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 长在红外光谱内辐射的气态成分.
注:本标准涉及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甲烷(CH)、氧化亚氮(NO).
[来源:GB/T32150-2015,3.1,有修改]
T/CECRPA009-2024 3.4 产品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CFP 产品系统中的GHG排放量和GHG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气候变化这一单一 环境影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注1:产品碳足迹可用不同的图例区分和标示具体的GHG排放量和清除量,产品碳足迹也可被分解到其生命周期 的各个阶段.
注2: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中记录了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结果,以每个功能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来源:GB/T 24067-2024,3.1.1] 3.5 产品碳足迹因子productcarbon footprint factor 单位产品在系统边界内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每单位 产品表示.
4量化目的和范围 4.1量化目的 本标准基于生命周期评价理论,通过量化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原材料与能源获取阶段以及生产阶段 的显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评价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对气候变化 的潜在影响.
4.2量化范围 4.2.1一般要求 在确定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碳足迹核算范围过程中,应考虑并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产品(系统)范围:明确产品名称(通用硅酸盐水泥)、功能单位(4.2.2)和系统边界(4.2.3).
时间范围:选择核算碳足迹有代表性的时间段(一般为企业一个自然年,特殊情况下可根据企 业实际运营情况予以确定).
注1:与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生命周期中具体单元过程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题时间变化,选择的时间范围应 4.2.2功能单位 本标准定义功能单位为"1吨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或1吨通用硅酸盐水泥熟料”.
4.2.3系统边界 本标准中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的系统边界设定见图1,包括原材料与能源获取阶段(A1-A2)和生 产阶段(B1-B2)、 本标准充分考虑水泥熟料的不同来源情况(全部自产、部分外购、全部外购)对通用硅酸盐水泥产 品碳足迹量化的影响,若存在熟料外购情况,则将外购的水泥熟料视为原材料,在原材料获取阶段计算 外购水泥熟料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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